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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县直隶福建路福州。公元1286年(元至元二十三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公元1369年(明洪武二年),福安县隶属福州府。公元1473年(成化九年),福安县属福宁州。在公元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宁府。[1]
简介
福安县,现为福安县级市,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地处闽东地理中心。市境东邻柘荣县、西连周宁县,北界寿宁县、浙江省泰顺县,南接宁德市(蕉城区)。东西相距37公里,南北相距80公里.是中国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的水陆交通枢纽和闽浙赣内陆地区的重要疏港通道,也是闽东北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
福安文化积淀深厚,是开闽第一进士薛令之和历史名人郑虎臣、谢翱的故乡,是闽东革命中心,中共闽东特委所在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白云山风光秀美,其南部的古地质遗迹引人入胜,廉村宋代古城堡建筑群、瓜溪"活化石"刺桫椤、柏柱洋明清古民居、溪塔葡萄沟、仙岫畲族风情以及闽东苏维埃旧址构成了独特的区域文化。[2]
建置沿革
先秦时期福安市为闽越族居住地,《禹贡》称为扬州地,周为七闽地域,秦属闽中郡,汉初隶属闽越国,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属冶县,东汉属会稽南郡,三国属吴建安郡东安县,晋、南朝属温麻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原丰县,隋大业三年(607年)属闽县,唐武德六年(623年)起属长溪县。
宋嘉定十年(1217年),乡人郑子化以长溪西北乡地偏难治,上书请析县,宝庆元年(1225年),长溪令范夔也建议设县,以韩阳坂为治所。几经公文往返,悬而未决。宋淳佑四年(1244年),太学生张过请在建县前先将长溪县西尉移驻西北乡。五月,福建路令代理福州知府项寅孙派员勘查,九月复派签厅郑准亲往踏勘县治,里人(进士)许子大愿意献地建治所。淳佑五年(1245年),乡人殿中御史郑采献诗理宗:"韩阳风景世间无,堪与王维作画图。四顾罗山朝虎井,一条带水绕龟湖。形如丹凤飞衔印,势似苍龙卧吐珠。此处不堪为县治,更于何处拜皇都",县治因而议定。理宗御批"敷赐五福,以安一县。"福安因而得名,正式划出长溪县西北二乡、九里建福安县。福安建县后,直隶福建路福州。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安县改属福建行中书省福州路福宁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安县划归福建行中书省福州府管辖。景泰六年(1455年),划出县境平溪里十一至十四都归新置的寿宁县。
明成化九年(1473年),福安县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福安县隶属福建省福宁府。
1913年(民国2年),福安县隶属东路道(道治在今闽侯,民国3年改称闽海道)。
1925年(民国14年),福安县直属福建省。
1934年(民国23年)7月,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1935年(民国24年)10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长乐县,公元1938年即民国27年移驻闽侯)。
1942年(民国31年)5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次年9月移驻闽侯)。
1943年(民国32年)9月,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1947年(民国36年)4月,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
1949年(民国38年)7月19日,福安县解放。9月30日,福安县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福安县,1950年3月改为福安专区)。
1970年2月,福安专区革命委员会机关迁驻宁德,1971年6月,福安专区改称宁德地区,福安县属宁德地区。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批准福安撤县建市,仍属宁德地区。现由宁德市代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