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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1],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位于福建省福州市。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教育概况
福建地处 中国东南沿海,面对台湾,毗邻港澳。福建历史悠久,春秋时称闽越地,秦时设闽中郡,唐中期设福建省校本教研工作研讨会 福建 经略使,始称福建,简称“闽”。南宋时设一府五州二军八个同级行政机构,又称“八闽”[2]。现辖 福州、 厦门、 漳州、 泉州、 三明、 莆田、 南平、 龙岩、 宁德9个设区市,85个县(市)、区,人口3581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66.37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0863亿元,GDP总量和人均GDP分别由1978年居全国第22位、第23位,现上升为居全国第10位、第9位。五年多来福建致力于海峡西岸经济 区建设。国务院颁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国家区域经济格局中的 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
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2.31万所,在校生843.51万人。其中,各级各类 全日制学校11117所,在校生594.4万人;幼儿园7508所,在园幼儿99.27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4511所,在校生149.84万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49.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0.81万人;全日制学校教职工42.6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6.83万人;其他学校教职工6.5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98万人。
基础教育
全省有小学8566所,在校生247.15万人,每万人口小学在校生690.17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99.97%;小学教职工16.9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6.03万人。全省普通中学1963所,初中在校生151.29万人,每万人口初中在校生422.48人;高中在校生74.88万人,每万人口高中在校生209.10人;普通中学教职工17.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13万人。全省 特殊教育学校64所,在校生3.46万人,教职工1679人,其中专任教师1465人。全省幼儿园7508所,在园幼儿99.27万人,每万人口在园幼儿277.21人,教职工5.2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3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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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福建省政府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 ↑ 南宋时福建共有八府、州、军,故称“八闽”,地位最高的不是福州 ,搜狐,20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