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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也叫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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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也叫习气,它是唯识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也是一整套“赖耶缘起”理论建立的基石。有关它的起源、性质、功能和形成(熏习)过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涉及这些知识的诸多分歧意见,在《成唯识论》和《成唯识论述记》中有着详尽的论述和介绍。

原文

一、种子的起源

(一)种子重在熏习

据《述记》载,关于种子起源的问题,印度曾主要有过三种不同的观点。这三种观点之间有过激烈的争论,最终结果是,护法的观点得到大多数教内外学者的赞同,甚至后来还一直被视为“唯识正义”。其中的原因可能是·这样,一方面因为护法那种既主张“本有”又强调“新熏”的观点相对于其他任何一种只承认“本有”或只承认”新熏”的说法的确要圆融得多,并且可以说是一种卓见慧识;另一方面,护法本人又是唯识思想的嫡传后学。

笔者之所以说护法大师具有远卓之见识,那是因为他同时承认“本有”和“新熏”所持的精辟的理由。他认为,强调“本有”和“新熏”是为了分别给现在存在的和将来一定会存在的一切现象(现行)提供其出现的第一个最主要条件;同时,“本有”又可以杜绝无谓的争执,“新熏”则能够解释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发展。尽管如此,笔者以为换个角度讨论这一问题亦未尝不可。

毫无疑问,种子起源于无尽久远的鸿蒙太初还要早的无量劫前,但是它的形成则在于时时刻刻都在众生精神界所进行的“熏习”过程,而那些熏识而成种的原始现行则又肇始于更古的种子。倘若还要从理论上追问最初的种子来源于何处,或原始的种子与原始的现行谁先谁后,这样无疑是在做浪费生命的游戏,因为这似乎是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类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相类似的,理所当然,应该弃之不顾。要知道,追究那些跟“何为第—‘因”同样类型的问题实在不比讨论一个麻雀的诞生年月更有意义。而且,与其被那些根本就没有答案或结论的无限循环的问题弄得焦头烂额,或吃尽徒劳的苦头,倒还不如明智果断地放弃那种刁;理智的无聊的好奇心而不去打破沙锅问到底。不过,话说回来,对种子熏习过程始于何时的问题除·了为避免无尽的白讨苦吃而置若罔闻外,还可以用“无始”这双圆满的字眼来应付喋喋不休的刨根问题。也可以说,正是因为“无始”,我们才能把种子的善恶性质、决定众生能60 闽南佛学院学报否解脱和解脱结果差别的原始的先验依据——五种姓种子——说成是本来就有(本有)。因而,用“本有”和“新熏”来共同说明种子的起源只是权巧方便,特别是对于正存在、发展中的一切事物,“本有”就更加显得无足轻重了。

由此可见,要论述种子的理论,值得和可以论述的就只有种子的“新熏”,也就等于说是种子熏习的过程——旧种子现行、新种子形成的过程。如果说在所有的种子中,五种姓种子由于它们本身的隐晦和自我生灭相续不断而只能到众生解脱道上各奔前程之际才能彻底知道其内部实质的话,那么,其余的善恶种子则最好是在众生解脱之前就予以探讨,因为,它们在众生解脱之前,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现行,又无时无刻不在通过熏习而形成新的种子,直到众生完成解脱事业的最后一刻。

于是,十分显然,种子熏习的重要性不得不需要强调一下。

首先,正如现实生活中没有记忆就无法感受时间的过程一样,在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长河中,没有种子的熏习,就没有他(她)自身无始以来或长此以往的生死流转;当然也就没有人类世界的千差万别及其延续,更没有世间到出世间过渡的津梁。生活中,是因为有种子的熏习,人们才有记忆。有了记忆才能积累经验材料,而又只有大量的经验材料以种子的形式保留下来后,人们才能将积累的经验形成知识和提炼出思想观点。更重要的是,有了种子的熏习,人的思维意识才能打破现在的局限,即就在此时此刻还拥有过去和未来,使得那些本来跟我们时出久远的事物集中到意识中来,因而也感觉到过去种子所有的现行和憧憬中的将来事物—瞬息万变的主观幻想和光怪陆离的客观事物——在时空上缩短了距离,似乎就近在咫尺和与本体不可分割。

其次,同样的道理,在众生流浪生死的漫漫长途,是种子的熏习,才使得致使人们流转后世的“业”具有存在形式,并明白地告诉每一位沉缅五欲的众生:生命并不始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也不终结在正终寿寝的那一刹那。不仅如此,它电将把人们从对业力存在形式和处所的困惑中以及业力对生命个体的层层纠缠中解脱出来,各奔永远幸福的乐园。

(二)种子熏习原理简述

基于以上这些重要性,交代种子熏习的原理才变得必不可少。

事实上,种子的熏习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心理学上的记忆的形成,可以说,记忆的形成一定要依赖种子的熏习’。所以,种子就是超越时空的记忆,而记忆则是生命短暂的种子,但是,我们又不能不指出前者的理论远比记忆理论更加复杂、深刻;就其深度的悬殊来讲,就象研究潜意识跟研究条件反射之间的差别一样大。

种子的形成是以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为材料的,而现实生活中凡与下意识有着一定关系的每——种活动又不能没有种子的形成。众所周知,生活中,我们要思考各类问题,感知我们面对的事物,练习某些技术性的动作,体验各种情感,或许还行侠仗义、为非作歹等等,这各类活动之后,其具体形象的活动画面随着活动的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活动过程中,我们的八种识体——精神意识——曾积极地参与过,尤其是第七、第。八两种识体,它们很本能地以执着、或接受的动机使得活动在第八识田中留下或浓或淡的印记(习气)。那些较浓的印记保留的时间较长,有可能是一世,也有可能是几世,反之淡者则短,顶多一世——还必须反‘复回忆,少则几个小时。何以会如此呢?原来印记的浓淡在于活动的剧烈与平缓、场境刺激的强弱,诸识参与的积极性的高与低,最重要的还是敢于活动的道德性质——善恶性是否明显。一般来讲,活动剧烈,刺激性的强度高,精神之注意力集中和道德意义明显,这样形成的种子就是真正唯识意上能够现行众生主体和业报中一切内容的种子,即有支、我执、异熟等之种种子,否则就只能是相似意义上的种子,即各类记忆。

此外,生活的多样化使种子熏习的类型还有另外一种,这种熏习在佛教中因为它形式的平缓和常见很少被人提及。它与前一种熏习主要不同点不在于熏习过程而在于形成习气的时间上。它不能一次性地完成,需要长时间的耳濡目染。比如在某环境中生活,无意中就养成一种习惯,或接受了某种思想。还有人为了反复记忆,比如从书本上背诵知识等。因此,毫不讳言,这种熏习与习惯,条件反射等后天的生活规律关系极大,甚至知识的积累、习惯的养成、条件反射的形成本来就属于这类熏习。

应该强调的是,以上两种熏习,不管是那一种,其真正的熏习过程大部分是在心理上进行的,现实外界活动或大脑思考的内容必须以第七、第八二识作为熏习的媒体。第七识作为能熏的工具,将形象或抽象的事物体相、特征经过迅速精细的处理后烙在第八识上,于是,就留下习气,增加第八识重现事物的功能,所以,第八识既是受熏体,又是含摄种子的仓库。

而且,两种熏习都有遗忘的事实存在,只是有多少,快慢之区别而已,除了所提到的那种真正意义上的种子才不易遗忘。如果说前面一种熏习中所谓善恶性质分明的种子较容易刻骨铭心——大多数能保留很久,作为下世果报之因——的话,那后一种靠多次熏习的种子则多半是在时过境迁之后就烟消云散,假设不及时反复复习的话。换句话讲,遗忘的可能较多地出现在后一种熏习上,其中又以有意识地学习、记忆东西这方面为主。对此,我们只能在熏习过程上找原因。在这种熏习过程中,不仅因为活动的无关性影响种子的形成或形成后保留时间的长短,更重要的是来自内外的干扰。这些干扰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是对抗性的干扰。这主要出现在自我意识的逆反心理上,即将接受的内容因为妨碍过去已经接受的知识的回忆,意识更为了保留过去知识的记忆而没有完全的投入到记忆新知识的活动中来。或者主观上本来就反感所要接受的内容。第二是相互影响的干扰。这是指正在形成的种子跟过去已经熏习成的种子(记忆)相互混淆,而影响到的记忆的继续保留与新记忆的顺利形成。需要提示的是,虽然我们认为遗忘有部分因素是主观逆反意识而造成,但绝不是弗洛伊德所说的那样:“凡是遗忘的事都是些触人心境和令人生厌的痛苦事”,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每每令人不堪回首的痛苦事才往往最不容易忘却。

二、对两种种子新解的看法

介绍完有关种子的主要知识再来跟那些对种子以全新理解的人商榷,笔者以为这是适宜和必要的。

(一)对熊十力关于种子新观点的异议

熊十力崇信法相唯识必须分家的荒谬之说,以为唯识学的种子义与法相学的种子义迥然有异,甚至于干脆讲前者就是唯识家独创的“多元论”。当他发现《大论》(即《瑜伽师地论》)中有关种子的一段文字之后,觉得其文正是他自己观点的佐证,自然也就以为自己的观点不但本非臆测,而且还有先见之明。尤其可笑的是,他经过一番“深刻思考”之后,认为种子不是有别诸法的实体而是诸法内部的“生机”。后来,再加上他“自家随处体察所理”,便更加狂妄地宣称:“只要不把诸法执实”,连种子也“用不着”了,当然阿赖耶识也无所摄持。就这样,他的思想终于走到最后的不可救药的极端。其实,凡对唯识学有一定了解的人都清楚,种子对于“赖耶缘起”理论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一旦从其中抽空它,赖耶便失去了它最起码的缘起材料了,显然,如此一来,该理论便会因缺乏建立的基础而名存实亡,进而唯识学也就会从根本上遭到支离和变质而成为彻底的唯心论。有鉴于此,我们必须弄懂他所谓的法相种子义和唯识种子义的关系。而这最简便的方法是莫过于先来分析《大论》中那段令他高兴得“手舞足蹈”的文字。

“云何非析诸法别有实物,名为种子?亦非余处。然即诸行,如是种姓,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为种子,亦名为果。果与种子不相杂乱;若望过去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来诸行即此名种子。望彼诸法,不可定说异不异。”

十分明显,这段文字说明两个问题,可两个问题都被善于断章取义和凭想当然下结沦的熊十力极大地误解了。第一个问题是前半段文字所表达的种子体性义,相当于唯识学里面种子六义中的“果俱有义”。即种子在现行之后一定与它的现行一起存在发展,否则不名种子。跟现行发展当然是融为一体,而不是在赖耶中或其他任何地方还有种子。可是,熊十力则忽略了未现行的种子,只看到这段说现行后的种子的文字,且又错误地认为这与现行不可分割的种子就是诸法的“生机”。所以他犯的错误是以偏概全和概念模糊。第二个问题是从后半段文字中反映出来的,说明种子与现行诸法在时间上来讲其关系是不一不异的相对,而非定一定异的绝对。文中所表示的意思跟唯识学种子现行同时现行又熏种子的双重因果关系并没有两样;种子生现行,种子为因,现行为果,可种子生现行的同时,现行又在熏成新的种子——因果同时。也就是讲,现在的现行相对于过去的种子来讲,名为果,而现在现行的同时又新熏成的种子相对于过去的种子和现行也是果,而现在现行和新熏的种子望未来的现行就是因。这样一种涉及三世的双重因果关系很显然是与文中“望前为果,望后为因”的意思相吻合的,结果当然就不能机械地执着异不异的观点了。

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大论》的种子义与后期唯识学的种子义非但不是截然不同的另起炉灶的“多元论”,相反本来就是一脉相承的发展和深化,二者形式上的差异完全可以视为后者是前者深入,严密发展的自然结果,是其“微言大义”的发挥和完善,况且,如果把“无著所造” (熊十力语)的《大论》与世亲的《三十论》思想作比较,发现不尽相同就说二者的种子迥然有异,那么就等于说他不相信种子说电跟唯识理论一样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如果更武断地说无著的思想不同于世亲的思想,那电是不符合事实的妄言,因为无著《摄论》中的思想跟世亲《三十论》思想基本上是如出一辙,其中的种子义同样是表明种子是诸法产生的“亲因缘”,被含藏在赖耶识中。

所以《成唯识论》给种子的定义——“谓本识中亲生白果功能差别”——是精当的,表示种子是第八识的功能、相分,也就有必要由第八识摄持。而且,我们若据“而熏本识,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说明习气”这句话来讲,也只能得出种子与本识刁;一不异的结论来,绝不可能指出种子与它自身现行因果一体的谬论来。因为未现行的种子与其自身将来的现行有差天壤之别——一个是精神性的东西,一个还是子虚乌有——显然不能说不一不异了。加之,种子既然是本识的功能,就表明它只能是深沉微细的心理活动,用种子代称它倒不是因为它象植物种子那样有实在形象,而是表示它对自身相应的现行的作用如同植物种子对它自身开花结果一样的重大。

反过来,如果我们顺着它的“生机”义去推论+所得的结果就会是令人惊讶的荒谬。“生机”一般意义上是指有生命事物的生命力和无生命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它决定事物的存亡和生长发展。可是种子的性能则如上述,而绝非这种生机义;即使是现行后的种子,因为“果俱有”而必须随顺现行的发展,但也不是在扮演“生机”这样的角色。因此用“生机”来比喻种子的作法也是大谬不然的。

(二)种子说与单子论不可相提并论

相比之下,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来比附种子说的观点并不比熊十力的谬论好得了多少。

单子论,是莱布尼茨—一曾被罗素誉为“千古绝伦的智者”——哲学的核心和基础,电许正是受这种思想的启发,他才能够早牛顿三年发明微积分。可是,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说他的单子论跟种子说比较起来谁会相形见绌。即便是将二者扯在一起来相比较也是一种牵强附会,因为二者性能判若云泥,根本就没有值得比较的共同点。

虽然,单子也倾向于精神性,但它是构成任何事物的一种“外在原因不能影响的和不能分割的实体”元素。它不是“用什么方式产生”,而只能是“突然产生,突然消失”;“它们也只能是通过创造而产生,通过毁灭而消失。”可种子就不然了。种子是万物产生的精神性的第一条件,但并不是相同的无数的种子就能构成事物,因为它不是属于任何元素。它的产生发端于无始以来,众生的深沉的心理活动。正如无法在宇宙间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一样,种子与种子之间即使有些性质(或善、恶、染、净)相同也还存在着微妙的差异。它们的存在在于众生相续不断的心理和业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只要众生没有从生死系缚下解脱出来——或许解脱后仍由清净种子现行果报中的一切——它们就不存在着消亡的事实。所以,种子现行和消亡只取决于众生的业力和其他条件这一特色电使得种子说与“排列的秩序要由上帝来安排”的单子论大异其趣。当然,如果不计较这一点,小乘有部的“极微说”则可以与之媲美。

三、种子与梦

(一)概述梦

梦是一种在睡眠中产生的特殊的心理活动,是人类诞生的伴随物。不过,在那客观认识能力低下,迷信观念笼罩人类思维意识的洪荒远古,梦一直是人们感兴趣的宇宙奥秘之一。许多世纪以来,它往往被用来当作预测战争或其他大事的主要工:具。直到生活实践的锻炼将盘踞在人们意识上的无知和愚昧逐步驱散之后,渐渐苏醒的理性和增长的智慧才使得人们对梦的理解步上科学探讨的历程。有趣的是,在人类历史上的许多时期,不少民族和国家的文学家、诗人总喜欢用梦来作为创作的素材,同时借之以驰骋想象力和表达艺术成就。

到目前为止,社会学者对梦的认识众说纷纭,但影响大的只有两种。它们分别是以生物学观点为基础的现代心理学和弗洛伊德所创造的精神分析学。很大程度上讲,后者的实用性正确性远远超过前者。可是,在弗氏那里,由于“Lilido”。泛滥成灾,认为凡“梦都是愿望的满足”,(《精神分析引论》《梦的解析》)而这个愿望就是为了满足“Lilido”——经过伪装的性欲。因此,其学说不仅开始不被人接受,即使是在他的声誉和信徒与日俱增的情况下仍遭到其他学派的强烈攻击。过了不久,一种较为客观的观点来自于曾求学于弗氏然后又与之分道扬镳的荣格。荣格说,梦具有补偿性质,它们可以告诉我们生活中被忽略的内容,以恢复我们心理的平衡。[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