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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缇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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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临淄 |
国籍 | 西汉 |
职业 | 医师 |
知名于 |
促使废除肉刑 拯救父亲免于刑罚 |
知名作品 |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
人物生平
淳于缇萦是著名医学家淳于意之女。淳于意,复姓淳于,名意,是临淄人,因任太仓长(粮仓主管),故多称他为仓公或太仓公。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
淳于意虽然医术精湛,但他喜好周游各地,四海为家,有时不能给病人治病,因此病人多有怨恨他的。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有人到朝廷控告淳于意,朝廷根据刑律、罪状,判定淳于意处以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到京城长安执行。因此,淳于意被用传车押送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淳于缇萦是其最小女儿,她们跟在车后哭泣。淳于意怒骂道:"没有男孩子,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缇萦听到这话很伤心,就随父西行长安。上书朝廷说:"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到缇萦的诉状,悲悯她的心意,于是赦免淳于意,[1]。
人物成就
促使了肉刑的废除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
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2]
历史评价
刘向《列女传》:"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班固曾有一诗曰:"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
史籍记载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原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艺术形象
影视
影视 | 年份 | 剧名 | 扮演角色 | 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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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 | 1971年 | 《缇萦》 | 淳于缇萦 | 甄珍 |
电视剧 | 《孝的故事》 | 淳于缇萦 | 季芹 | |
1980年 | 《历代奇女子之缇萦》 | 淳于缇萦 | 周秀兰 | |
1995年 | 《孝感动天》 | 淳于缇萦 | 蔡少芬 | |
2004年 | 《神医侠侣》 | 淳于缇萦 | 贾静雯 | |
2010年 | 《大风歌》 | 淳于缇萦 | 张玉淇 | |
动画 | 2010年 | 动画片 | 《中华上下五千年·缇萦救父》 | |
戏剧 | 1988年 | 戏剧 | 《缇萦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