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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缇萦
出生 临淄
国籍 西汉
职业 医师
知名于 促使废除肉刑
拯救父亲免于刑罚
知名作品 《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人物生平

缇萦塑像

淳于缇萦是著名医学家淳于意之女。淳于意,复姓淳于,名意,是临淄人,因任太仓长(粮仓主管),故多称他为仓公太仓公。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

淳于意虽然医术精湛,但他喜好周游各地,四海为家,有时不能给病人治病,因此病人多有怨恨他的。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有人到朝廷控告淳于意,朝廷根据刑律、罪状,判定淳于意处以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按西汉初年的律令,凡做过官的人受肉刑必须到京城长安执行。因此,淳于意被用传车押送到长安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淳于缇萦是其最小女儿,她们跟在车后哭泣。淳于意怒骂道:"没有男孩子,到紧要关头就没有可用的人!"缇萦听到这话很伤心,就随父西行长安。上书朝廷说:"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到缇萦的诉状,悲悯她的心意,于是赦免淳于意,[1]

人物成就

促使了肉刑的废除

当朝皇帝是开创了历史上少有的盛世"文景之治"的汉文帝刘恒,史书记载,汉文帝治天下,恭俭仁厚,以德化民,海内安宁,百姓安居,人民乐足。他见到上书后,感其孝诚,免除了仓公的刑罚,同时颁发诏书废除由来已久的残酷的肉刑。诏书是这样写的: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过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伶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不久,丞相张苍等人根据这个诏书废除了肉刑制定,颁布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缇萦的至孝之心而上书救父的美举,促使了肉刑的废除。

为此,班固有诗赞缇萦:"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的孝行,万古流芳,成为后世孝道的典型。[2]

历史评价

刘向《列女传》:"缇萦讼父,亦孔有识,推诚上书,文雅甚备,小女之言,乃感圣意,终除肉刑,以免父事。" 班固曾有一诗曰:"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

史籍记载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原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艺术形象

影视

影视 年份 剧名 扮演角色 演员
电影 1971年 《缇萦》 淳于缇萦 甄珍
电视剧 《孝的故事》 淳于缇萦 季芹
1980年 《历代奇女子之缇萦》 淳于缇萦 周秀兰
1995年 《孝感动天》 淳于缇萦 蔡少芬
2004年 《神医侠侣》 淳于缇萦 贾静雯
2010年 《大风歌》 淳于缇萦 张玉淇
动画 2010年 动画片 《中华上下五千年·缇萦救父》
戏剧 1988年 戏剧 《缇萦上书》

文献参考

  1. 并在当年废除肉刑
  2. (也作缇萦救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