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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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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是怎么管理大观园的

贾探春,贾府的三姑娘,是她是贾政和其妾室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这位姑娘和贾府的其他姑娘不同,她具有极高的治事之才,对家国大事的见解,远超众人,是《红楼梦》中唯一一位在治事上能和王熙凤媲美的人物。《红楼梦》中有一段对话,充分表现了,人们对这位姑娘的敬佩之情。“……凤姐儿笑道:’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平儿笑道:’奶奶也说糊涂话了。他便不是太太养的,难道谁敢小看他,不与别的一样看了?‘只从这儿就可以看出,凤姐主仆两人对贾探春的高度赞扬。

红楼梦探春管理大观园的故事解析

贾探春在书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段,便是凤姐生病后,她暂代贾家大权的时候。虽然那个时候,她是和薛宝钗、李纨一起执家的,但贾探春对贾家的弊端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将人们的目光全都吸引过去,反而让其余两人成了她的助手。那么她引人关注,下人无不信服的改革措施到底是怎样的呢?

这位极具政治眼光的姑娘,针对贾府的弊端,所提出的改革,其实一个词语便能概括,那便是”开源节流“。

何谓”开源“,这位姑娘为了增加贾府的收入,首次提出了”承包制“。她一反先前以情感关系而经营产业的观念,而是明明确确的将实际利益摆在上面。小说中这样写到,”咱们这园子只算比他们的多一半,加一倍算,一年就有四百银子的利息。……在园子里所有的老妈妈中,拣出几个本分老诚能知园圃的事,派准他们收拾料理,也不必要他们交租纳税,只问他们一年可以孝敬些什么。一则园子有专定之人修理,花木自有一年好似一年的,也不用临时忙乱;二则也不致作践,白辜负了东西;三则老妈妈们也可借此小补,不枉年日在园中辛苦;四则亦可以省了这些花儿匠山子匠打扫人等的工费。将此有余,以补不足,未为不可。“分工明确,”不必要他们交租纳税,只问他们一年可以孝敬些什么“又借此增加了收入。

所谓”节流“,她从她蠲免了宝玉、贾环、贾兰以上学为名义,实际上作为袭人、赵姨娘、李纨零花的月钱。虽然这件事引起了他人的不满,却没有人说句反对的话,因为人人心里都明白,探春做的是正确的。这二两多余的银钱,实际上通常都被丫鬟小厮们中包私囊了。虽然只二两,但这一来一往间,里面的利润还是很可观的。小厮们拿了这些钱,多是买些伪劣产品,应付了事,剩余的钱就自己收了。买办的人不是拖延送物的时间就是买些质量低劣的,让姑娘们根本没有办法使用,仍然要重买。探春免了这个钱,对姑娘们的损失并不大,倒是打击了买办们的恶势力。

同时她在改革途中,严肃公正。,第五十五回,探春的舅舅赵国基死了,她没有多顾及死者与自己的关系和母亲赵姨娘的哭闹,而是按照规矩给了二十两的礼钱。当然,这其中还有探春不以舅舅为亲人的因素,但也能看出她公事公办,大公无私的态度,但凡管事的媳妇姑娘,少有做到这点的。这就又推动了自己改革的进行,以身作则,利于改革。

贾探春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其实是取到良好效果了的,可惜对于早已处于末世的贾家来说,仍然无力回天。

探春人物介绍

贾探春,曹雪芹所著《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贾宝玉的妹妹,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富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得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重要事迹有:海棠结社;理家;抄检大观园时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发表“百足之虫论”;远嫁。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

曹雪芹用一“敏”字赞美探春。她是个有远见、有抱负、有作为,具备慧眼及勇气的才女,脂批:“探春看得透、拿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是有才干者。”她敢说敢为,办事练达,动静、进退皆宜,用行舍藏,推崇法理,不和恶势力妥协,并给予迎头痛击,是曹雪芹笔下除王熙凤外另一个展现有治事长才的角色,她和薛宝钗、李纨的铁三角组合被下人喻为三个“镇山太岁”。她最出色的表现是在凤姐患病期间,治理大观园,兴利除弊,富有改革精神。

抄检大观园时,她是唯一具有主控权的小姐,充分表现出捍卫下人的领导者风范,并明白表示出对人格被怀疑的愤怒。她敏感地觉察到贾府这个大家族内部残杀、气数将近的征兆,痛心而愤怒地责打兴风作浪、犯上作乱的王善保家。相较于贾迎春的懦弱、贾惜春的明哲保身、林黛玉被隔在事外,探春对抄检大观园这般不合理的事采取充分准备并正面迎战,令人不得不敬服、不得不赞叹。探春是诗社的倡导者,并且喜欢书法,性格疏朗大方,又有理家才能,是几个孙女儿中贾母最喜欢的。南安太妃来贾府,贾母叫了宝黛湘三人来作陪,另一个就只叫了探春。探春身边的丫鬟侍书,也口才了得。

探春对贾府面临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改革来挽回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但这只能是心劳日拙,无济于事,最后远嫁他乡。[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