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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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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工程质量[1]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港口规划、经营、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投资管理。指导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港口引航管理。

(九)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2]、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

(二)政治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三)规划处。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提出全市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负责协调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服务处。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市)交通运输体制改革。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承担信用交通建设工作。承担市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财务处。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减费降负相关工作。

(七)运输处。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和运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有关工作。协调涉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工作。

(八)科技信息化处(挂综合交通产业处牌子)。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标准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监测等工作。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软科学体系建设。

(九)安全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建设管理处。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和建设阶段的督导工作。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等管理。指导和监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十一)公路处。贯彻执行公路建设、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编制全市公路养护计划并督促落实。承担公路项目的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实施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智慧公路建设,负责路网运行监测。承担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港航处。贯彻执行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水路运政、港政、航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编制全市水路养护计划并督促落实。承担水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开工备案、实施监督和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承担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港口行业安全生产和智慧港航建设。指导港口物流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标准。承担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绍兴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贯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关于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交通战备工作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