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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使用假設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名詞解釋
繼續使用假設是指資產在一定市場條件、工作環境和利用方式下繼續使用,包括按現行用途繼續使用或者轉換用途繼續使用,原地繼續使用或者移地繼續使用。
繼續使用假設的分類
繼續使用假設既說明了被評估資產面臨的市場條件或市場環境,同時着重說明了資產的存續狀態。根據資產未來的存續狀態,該假設細分為三種情況:在用續用、轉用續用、移地續用。在用續用是指被評估資產在產權發生變動或資產業務發生後,將按其現行正在使用的用途及方式繼續使用下去。轉用續用指的是被評估資產將在產權發生變動或資產業務發生後,改變資產現時的使用用途,調換新的用途繼續使用下去。移地續用是指被評估資產將在產權發生變動或資產業務發生後,改變資產現在的空間位置,轉移到其他空間位置上繼續使用。
由於持續使用假設(繼續使用假設)是在一定市場條件下對被評估資產使用狀態的一種假定說明,其評估結果使用範圍常常是有限制的。在許多場合下評估結果並沒有充分考慮資產用途替換,它只對特定的買者或賣者是公平合理的。
持續使用假設(繼續使用假設)也是資產評估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假設,尤其是在我國,經濟體質處於轉軌時期,市場發育尚未完善,資產評估活動大多與老企業的存量資產產權變動有關。因此,被評估對象經常處於或被假定在持續使用的假設前提下。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