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岸警衛隊
美國海岸警衛隊(英語: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縮寫為 USCG)是美國軍隊的海岸巡防隊,亦是美國七個聯邦制服部隊之一。海岸警衛隊作為海事部隊,專責處理各類海事執法事宜(職權涵蓋12哩領海及國際水域)及執行聯邦管制規定,地位特殊。和平時期部隊受國土安全部管轄,如有需要美國總統可下令部隊移交美國海軍部指揮,國會亦有權在戰時下達相同命令。
美國首任美國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彌爾頓早於1790年8月4日創立美國海關緝私局(United States Revenue Cutter Service),亦即後來的海岸警衛隊,因此部隊視己為美國最悠久的海航部門。截至2009年8月,部隊一共有約42,000名男女在役、7,500名預備役、30,000名輔助人員及7,700個全職行政員工。
海岸警衛隊的司法權有別於其他四個軍種,部隊受《美國法典》第10章以及相關典藉(第6、14、19、三十三、46章等等)監管[1]。正因如此,基於美國法典第14章,部隊得聽命於國防部或直接奉總統令履行軍事任務。
部隊常務為確保海事安全、執行海事保安及管理海務事宜,法典第六章明文寫有十一個部隊法定任務。
防衛隊格言為拉丁文 「Semper Paratus」,寓意「隨時就緒」(英語譯文:Always Ready)。
目錄
職責
美國海岸警衛隊基本職責有三,細分為11個法定任務。基本職責為海事安全、海事保安及管理海務事宜[2]。而11個法定任務則可分為國土安全任務和傳統任務兩大類。
視頻
美國海岸警衛隊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美國陸、海、空及陸戰隊以外的第五個武裝力量:海岸警衛隊 ,搜狐,2017-06-02
- ↑ 美國海岸警衛隊的作用,搜狐,201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