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庙鬼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聊斋志异·庙鬼出自《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艺术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聊斋,是蒲松龄的书屋名;志异,有记录奇异事件的意思。 [1]
原文
新城诸生王启后者,方伯中宇公象坤曾孙[1]。见一妇人入室,貌肥黑不扬。笑近坐榻,意甚亵。王拒之,不去。由此坐卧辄见之。而意坚定,终不摇。妇怒,批其颊,有声,而亦不甚痛。妇以带悬梁上,捽与并缢[2]。王不觉自投梁下,引颈作缢状。
人见其足不履地[3],挺然立空中,即亦不能死。自是病颠。忽曰:“彼将与我投河矣。”望河狂奔,曳之乃止。如此百端,日常数作,术药罔效[4]。一日,忽见有武士绾锁而入[5],怒叱曰:“朴诚者汝何敢扰!”即絷妇项[6],自棂中出[7]。才至窗外,妇不复人形,目电闪,口血赤如盆。忆城隍庙门中有泥鬼四,绝类其一焉[8]。于是病若失。
译文
新城秀才王启后,是布政使王象坤的曾孙。有一天,王秀才看见一个又胖又黑,其貌不扬的妇人走进屋里,嬉笑着靠近他坐到床上,样子很放荡。王秀才忙往外赶她走,妇人却赖着不走。从此,王秀才不论坐着躺着,总看见那妇人在跟前。他拿定主意,决不动心。那妇人恼羞成怒,抬手将王秀才的脸打得劈叭作响,王也没觉得怎么痛。妇人又将带子系在粱上,揪住王秀才的头发,逼他与自己一起上吊。王秀才身不由己地跟到梁下,将头伸进吊扣,做出上吊的姿势。有人目睹王秀才脚不沾地,直挺挺地立在半空,却吊不死。
从此,王秀才就患了疯颠病。一天,他忽然说:“她要和我跳河了!”说完就朝河边猛窜,幸亏有人发现才把他拖回来。天天如此,百般折腾,一天发作数次。家中人请巫抓药,都不见效。一天,忽见有个武士拿着铁锁链,怒气冲冲地进来,对那个妇人呵斥道:“你怎敢欺扰这样朴实忠厚的人!”随后就用铁链套住妇人的脖子,硬把她从窗棂中拉了出去。才拖到院子里,妇人就变成一个目如闪电、血盆大口的怪物。有人忽然想起城隍庙里的四个泥鬼中,有一个很像这个怪物。从此王秀才的病便好了。
注释
[1]方伯:一方诸侯之长。东汉以来以之称刺史等地方官。明、清时则作为对布政使的尊称。中宇公象坤:王象坤,字中宇,明代人,官至山西左布政使。见《山东通志•人物志》。 [2]捽(zuó昨):揪住头发。 [3]履:踏。 [4]术:巫术。罔:无。 [5]绾(wǎn 挽)锁:手持铁链。绾,盘握。锁,锁链,拘捕刑具。 [6]絷(zhí执):拘执。 [7]棂,窗,窗户上的花格子。 [8]类:像。
赏析
《庙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这是《聊斋志异》中的一篇故事,字数不多,文风沉郁,充满惊险,寓意深刻。本文选自原书卷二第四篇,讲述了城隍庙的庙鬼,不为人造福,却去祸害正直的丑恶事实,表现了社会巫蛊势力无以复加,只有借之于神人之手。[2]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小说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淄川(今山东淄博)人。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书香世家,但功名不显。父蒲弃学经商,然广读经史,学识渊博。 蒲松龄19岁时,以县、府、道三个第一考取秀才,颇有文名,但以后屡试不中。20岁时,与同乡学友王鹿瞻、李希梅、张笃庆等人结“郢中诗社”。后家贫,应邀到李希梅家读书。31~32岁时,应同邑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好友孙蕙邀请,到江苏扬州府宝应县做幕宾。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离乡南游,对其创作具有重要意义。南方的自然山水、风俗民情、官场的腐败、人民的痛苦,他都深有体验。还结交了一些南方下层歌女。北归后,以到缙绅家设馆为生,主人家藏书丰富,使他得以广泛涉猎。71岁撤帐归家,过了一段饮酒作诗、闲暇自娱的生活。一生热衷科举,却不得志,72岁时才补了一个岁贡生,因此对科举制度的不合理深有体验。 加之自幼喜欢民间文学,广泛搜集精怪鬼魅的奇闻异事,吸取创作营养,熔铸进自己的生活体验,创作出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现实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理想。除《聊斋志异》外,还有文集4卷,诗集6卷;杂著《省身语录》、《怀刑录》等多种;戏曲3种,通俗俚曲14种。今人搜集编定为《蒲松龄集》。[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