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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野狗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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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野狗出自《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艺术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聊斋,是蒲松龄的书屋名;志异,有记录奇异事件的意思。 [1]

原文

于七之乱[1],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2],恐罹炎昆之祸[3],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4],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5]:“奈何!”俄顷,蹶然尽倒[6],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7],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译文

于七之乱,杀的人多得数不清。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害怕受到杀身之祸,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注释

[1]于七之乱:指清顺洽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自首事至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于七,名乐吾,字孟熹, 行七。明崇祯武举人,山东栖霞县人。顺治五年(1648),他领导起义农民 占据锯齿山。七年(1650),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 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1661),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以锯 齿、 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 海等县。清廷命禁军及山东总督统兵会剿。康熙元年(1662)春,于七溃围逃去。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事见《清 史稿》、《山东通志》、《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等书有关记载。 [2] 大兵宵进:围剿义军的清兵夜间进发。大兵,指清政府军队。 [3]炎昆之祸: 玉石俱焚之灾,比喻不加区别,滥肆杀戮。《尚书•胤征》:“火炎昆岗, 玉石俱焚。”昆岗,就是昆仑山,产玉。 [4]阙:通“缺”。 [5]参差(cēn-cī)而应:七嘴八舌地附和。参差,不齐貌。 [6]蹶然: 僵仆貌。 [7]物嗥(háo 嚎)如鸱:怪物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嗥,号叫,一般指 兽类。鸱,鸱鸮,猫头鹰。

读后感、启示

《野狗》出自《聊斋志异》卷一第二十五篇,篇幅短小,故事离奇。讲述了于七动乱的时候,被杀死的人到处都是,一片凄惨景象。乡民李化龙遇见了一件离奇的事,一个兽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脑子,极尽残忍之能事。李化龙奋力自救,致怪物受伤逃去。这篇故事寓意深刻,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短小,故事情节确实扣人心弦,使读者好像进入故事中那样的情景一样,引人入胜。按我个人的理解,蒲松龄不会就简简单单描写一个鬼怪灵异的故事,文章开头就写了‘‘于七之乱’’,就揭露清朝顺治年间山东于七领导的一次前后起伏时间长达15年,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

于七,于七,名乐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祯武举人,山东栖霞县人。公元1648年即顺治五年,他领导起义农民占据锯齿山。公元1650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即公元1661年,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清廷命禁军及山东总督统兵会剿。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于七溃围逃去。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其次也揭示了清朝封建统治阶级对待农民起义者手段之残忍。文中写到‘‘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可见清庭的手段何其残忍,让人看读到此处不仅不寒而栗,又愤慨。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个时候,清朝已经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了,于七做乱,统治者不晓得去了解正真的原因,缓和矛盾,而一味的血腥镇压,这样的统治者是多么残酷和无情呀。清朝统治者治下的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

然后,看到李化龙先由恐惧而藏身于尸海之中,当野狗挨个吸死尸脑髓,要吸到躲藏于其中的李化龙时,他感到自己的生命收到严重的威胁,而奋起反击,‘‘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看到这里人人都感觉畅快,为李化龙的勇敢反抗拍手叫好。 文章已经过去几百年了,谢谢蒲松龄先生的精彩故事还能使几百年以后的人读了如亲临现场般,的确是部奇精彩绝的好作品。[2]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清代小说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淄川(今山东淄博)人。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书香世家,但功名不显。父蒲弃学经商,然广读经史,学识渊博。 蒲松龄19岁时,以县、府、道三个第一考取秀才,颇有文名,但以后屡试不中。20岁时,与同乡学友王鹿瞻、李希梅、张笃庆等人结“郢中诗社”。后家贫,应邀到李希梅家读书。31~32岁时,应同邑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好友孙蕙邀请,到江苏扬州府宝应县做幕宾。这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离乡南游,对其创作具有重要意义。南方的自然山水风俗民情官场的腐败、人民的痛苦,他都深有体验。还结交了一些南方下层歌女。北归后,以到缙绅家设馆为生,主人家藏书丰富,使他得以广泛涉猎。71岁撤帐归家,过了一段饮酒作诗、闲暇自娱的生活。一生热衷科举,却不得志,72岁时才补了一个岁贡生,因此对科举制度的不合理深有体验。

加之自幼喜欢民间文学,广泛搜集精怪鬼魅奇闻异事,吸取创作营养,熔铸进自己的生活体验,创作出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以花妖狐魅的幻想故事,反映现实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理想。除《聊斋志异》外,还有文集4卷,诗集6卷;杂著《省身语录》、《怀刑录》等多种;戏曲3种,通俗俚曲14种。今人搜集编定为《蒲松龄集》。[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