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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發行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人出售股份、募集資金的過程。其中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

股票發行的類型

股票的發行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以下類型:

1)按股份發行的時間或階段可分為設立發行與新股發行;

2)按股份發行是否通過中價機構可以分為直接發行與間接發行;

3)按是否向社會、投資者是否特定可以分為公開發行與不公開發行;

4)按股份發行是否增加公司資本可分為增資發行與非增資發行;

5)按新股發行的目的可分為通常發行與特別發行;

6)按股份發行價格可分為平價發行、折價發行與溢價發行;

7)除上述分類外,還有其他各種分類。例如,國內發行和國外發行、議價發行和招標發行、有紙化發行和無紙化發行、初次發行和二次發行、網上發行和網下發行。

股票發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方式。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穫。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股票發行考慮的因素

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的發行程序

1.公司成立發行的程序

(1)發起人在被准予註冊登記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訂立招股章程,主要目的是供公眾閱覽,以便了解情況,作為認購股票的參考。

(2)發起人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招股申請書,除了上述招股章程的內容以外,還要列出股票推銷機構的名稱及地點、開戶銀行的名稱及地點、註冊會計師證明等。

(3)主管部門同意頒發許可證後,公司與證券發行中介機構簽訂委託募集合同,內容包括推銷募集方法、發行價格、推銷股數、委託手續費等。

(4)投資者認購。公司或發行中介機構用廣告或書面通知等方式招股,投資者通過公司及承銷機構規定的方式認購股票。

(5)股票交割。投資者在認購以後,必須在規定的日期繳納股金,才能領取股票,同樣,發行者必須在認購後的規定日期交付所賣的股票,才能收受股金款,這種一手繳納股金、一手交付股票的活動稱之為交割。股票在交割的翌日產生效力。

(6)登記。股票交割後一定時期,公司董事會應向證券管理部門登記,內容包括發行總額和每股金額,募集期和股金收足日期,股東名單、公司董事和監事名單等,為日後增發新股和上市審查做準備。

2.公司增發股票的程序

(1)制定新股發行計劃,擬訂所發行股票的種類、發行方式和價格。

(2)形成董事會決議。

(3)向主管部門提交發行申請書,為認購者編制增股說明書。

(4)如果在現有股東之間進行分攤,則要凍結股東名簿,停止辦理股票轉讓後的過戶手續。

(5)簽訂委託推銷合同。

(6)向現有股東發出通知或公告。

(7)股東認購或公開發行。

(8)股票交割。

(9)處理零股或失權股。

(10)向證券管理部門登記發行情況和結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