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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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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 |
出生 | 1967年5月 |
国籍 | 中国 |
胡明朗(Hu Ming Lang) 男,汉族,1967年5月生,湖北武汉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现任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人物简历
1985.01—1985.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工艺美术厂工人;
1985.07—1997.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民警;
1997.07—1999.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荣军派出所副所长、所长 (其间:1996.08—1999.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07—2001.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副局长(其间:2000.07—2000.09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全区公安系统县市〈区〉副局长、副政委培训班学习);
2001.11—2002.1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2.10—2002.12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
2002.12—2003.09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丹县公安局局长(其间:2003.02—2003.04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全国新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班学习);
2003.09—2005.03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 (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5.03—2005.06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金城江公安分局局长;
2005.06—2006.07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侦察员;
2006.07—2008.12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其间:2005.09—2007.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研究生班行政法学专业学习);
2008.12—2010.0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党委书记;
2010.01—2013.11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3.11—2014.0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1—2014.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12—2016.11公安部禁毒局局长;
2016.11—2017.07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2017.07—2017.10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
2017.10—2018.01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武警陕西省总队第一政委(兼);
2018.01—陕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3]。
工作分工
分管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人防办、省信访局。联系省安全厅、省法院、省检察院、驻陕武警部队、省法学会[4]。
人物写真
视频
胡明朗强调扫黑除恶要依法打击 除恶务尽
参考资料
- ↑ 八一”前夕胡明朗看望慰问公安现役官兵,党政机关,2017-07-29
- ↑ 领导之窗,陕西省公安厅,2018-02-03
- ↑ 个人简历,陕西省政府,2018-04-18
-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凤凰网, 201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