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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清 SBS,SC,JP(英语:Alan Hoo,1951年10月5日-), 香港资深大律师, 自由党成员 。 香港圣保罗书院校友,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系毕业。 2004年获授银紫荆星章, 以表扬胡汉清在公共及社会服务方面的卓越表现 ,以及在推广基本法和发展香港宪法的贡献。[1]
曾任公职
-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
-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
- 大律师纪律审裁委员会委员、
-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委员会主席
- 教育事务上诉委员会主席
-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成员。
媒体报道
2004年胡汉清驾冒牌车
媒体报导全国政协委员兼资深大律师胡汉清,被警方票控在2003年3月涉嫌驾驶一部未经发牌的宝马房车, 现被票控驾驶无牌车辆及无第三者保险2罪。据报导, 无牌车车主是由胡汉清时任妻子公司拥有。报导亦提及胡汉清担任不少公职, 包括在2003年获委任为全国政协委员。[2]
视频
荣誉
参考资料
- ↑ 1.0 1.1 二○○四年授勋名单. 香港政府新闻网. 2004-07-01 [2018-12-15].
- ↑ 资深大律师 全国政协委员 胡汉清涉驾无牌车. 苹果日报网站=date=2004-01-17. [2018-12-15].
- ↑ 香港友好协进会 会员授勋名单. [20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