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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协调铁路运输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六)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1],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七)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

(八)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的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促进全市物流业发展中有关交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制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交通运输行业的稳定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五)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六)负责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编制及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2],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开发和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统计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和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局的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和年鉴的组稿、编发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交通外事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和城市公共客运等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促进全市物流业发展中有关交通的政策;承办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统计、预测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城市公共客运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城乡统筹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科技信息交流、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和执法规范,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普及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四)建设管理科

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制定地方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誉公开和信用评价工作;承担地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运输管理科

制定公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参与运输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衔接和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物流业发展中的有关交通管理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实施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的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处理公路、水路、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突发公共事件。

(七)财务科

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管理、监督、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

(八)审计科

拟订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计划;依法监督本部门及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

(九)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

(十)自贡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贯彻执行交通战备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在有关交通工程中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及区县的国防交通工作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机关党委

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工作。

编制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副县级);总工程师1名(副县级);安全总监(兼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4名。

单列管理的行政编制1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其他事项

(一)与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铁路运输协调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等其他运输协调工作。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