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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圖片來自economic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稱臺中市經濟發展局臺中市經發局),為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掌管臺中市公用事業製造業、商業服務業(含公民營傳統市場與攤販)、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等各項產業之發展與管理。[1]

目錄

歷史

  • 1999年,臺中市政府成立「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台中縣政府同時有「台中縣政府建設局」,各分管部分目前的法定業務。
  • 2007年,臺中市政府再設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掌管農、林、漁、牧業、工業、商業、礦業、公平交易、市場管理、農藥管理、水土保持、公用事業、動植物防疫及特定疫病蟲害等事項,為全國地方政府組織中特有之局室名稱。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更名為「臺中市政府建設處」。
  •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原臺中縣政府建設局下的公用科、工業科、商業科與各鄉鎮市區公所業管之公有市場業務,與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工業科、商業科、市場管理科等業務單位,合併改制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原臺中市經發處動物保護業務,則移轉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成立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組織

設置簡任十三職等局長一位、十一職等副局長一位、十職等主任秘書一名;十職等專門委員兩名;下設六業務科室,四幕僚科室。

  • 產業發展科
  • 工業科
  • 商業科
  • 公用事業科
  • 市場管理科
  • 工商登記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相關產業園區業務

已完成公告設置與開發之園區
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設置開發之園區
依《區段徵收條例》開發與規劃招商之園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