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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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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稱觀傳局),是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政府一級單位。前身為臺北市政府新聞處,並納入原屬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職掌的觀光旅遊業務。
介紹
馬英九擔任臺北市市長時代開始籌劃臺北市政府新聞處改制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郝龍斌接任市長後,2007年5月23日臺北市議會通過改制案,2007年9月11日正式成立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同時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第四科移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1]
觀光傳播局的主要業務有兩項:一項為管理全市的新聞行政及市政宣導業務,主要任務包括向市民傳達台北市政府的政策,使市府各項施政作為能讓市民瞭解及共同參與;另一項為負責台北市的城市行銷與觀光產業管理,主要任務為推廣城市觀光,並促進台北市觀光產業的活絡與發展,這也是觀光傳播局成立的最主要目的。
組織編制
- 局長
- 副局長
- 主任秘書
- 專門委員
局內單位
- 綜合行銷科
- 觀光發展科
- 觀光產業科
- 城市旅遊科
- 台北探索館
- 媒體出版科
- 媒體行政科
- 視聽資訊室
- 秘書室
- 會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觀光代言人
參考文獻
- ↑ 台北市新聞處升格 改為觀光傳播局. 大紀元時報. 2007-05-24 [2008-0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