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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义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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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83年2月3日 合肥庐江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 |
母校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职业 | 律师 |
苏义飞
人物履历[1]
- 苏义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学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肥律师第一门户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先后担任过安徽交通广播电台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合肥市司法局12348热线咨询律师,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员,合肥市农村广播电台“法制时空”栏目、安徽商报“每日说法”栏目、合肥晚报“法与民生”栏目、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特邀评论律师。 安徽电视台、合肥电视台、《法制日报》、《南方周末》、《羊城晚报》、《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全国、全省几十家新闻媒体,经常性对其专访和报道。
- 苏义飞作为合肥知名律师,执业以来,代理案件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已经走向专业化发展,熟悉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作风细腻,思维敏锐,庭审中言语犀利,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苏义飞律师深知律师服务也是服务行业,应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踏踏实实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为委托人规避法律风险为终身的奋斗目标。苏义飞律师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 苏义飞律师的辩护尊重委托人意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不忽视对当事人有利的酌定情节,敢辩、善辩和明辩。
- 苏义飞所在的安徽金亚太律师事物所全国闻名,安徽省几乎每一起刑事大案的法庭上,都有本所律师的滔滔雄辩。本所律师承办的多起刑事大案成为我国审判史上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本所律师承办的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有:
处理案件
- 全国首起以故意碰挂他人车辆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1992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震惊中外的“棕榈滩”流氓案(1996年,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安徽反贪第一案(1998-2000年,阜阳市长萧作新夫妻犯罪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五年六审,死囚辩无罪(1996-2001年,刘明河故意杀人案,中国审判史上疑罪从无典型案例,中美人权谈判典型案例,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蚌埠贩毒第一案(2001年,李军贩毒、聚众斗殴、脱逃案,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为死缓);
-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2002-200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芜湖市政法委书记雇凶杀人案(2002年,赵征和故意杀人案,国家领导人批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中行卢森堡行副行长跨国贪污案(2002年,徐某贪污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发回重审后无罪,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三年四审,枪下留人(孙自文故意杀人案);
- 同济大学研究生亓培玉落水案(国家领导人批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作不起诉处理);
- 蚌埠110警察打死报警人案(桑殿鹏故意伤害案,国家领导人批示,处刑15年);
- 合肥扫黑第一案(检察机关认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案件不成立);
- 全国“毒鼠强”第一案;
- 涡阳伪造永久自行车案件(国家领导人批示,被告人作不起诉处理);
- 2004年合肥第一大案鼓楼爆炸案(被告人崔慧被认定为从犯从轻处理);
- 安徽扫黑第一案(公安厅侦查,54名被告人,开庭10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亿元挪用公款案(合肥检察机关撤销案件,嫌疑人无罪释放);
- 全国村官第一案(因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释放,引起全国人大立法解释);
- 千万挪用公款无罪案(合肥市,嫌疑人无罪释放);
- 死囚枪下留人(省高院二审,王胜雨贩卖毒品案院);
- 千万诈骗宣告无罪案(巢湖中院一审,张祁明合同诈骗案);
- 合肥贩毒第一案(周宝胜贩毒770克海洛因案,处无期徒刑)
- 本田汽车团伙特大盗窃案(何新平盗窃、抢劫、销赃27辆本田汽车案,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判刑16年);
- 石亮三罪并罚案(六安市,三审三罪由10年改判为4年);
- 警察玩忽职守案(淮南市,判决后立即释放);
- 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案(马鞍山市,汪可时销售伪劣产品无罪案);
- 亿源公司非法集资案(合肥市、阜阳市,判处缓刑);
- 广州警察开枪打死安徽籍副教授尹方明案(全国重大影响,广州警方赔付,双方和解);
- 池州涉黑第一案(2008年,光之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案,二审辩护人,撤销非法采矿罪量刑和100万元罚金);
- 中学生被绑架杀人案(亳州中院,一审判处两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 2007年安徽贩毒第一案(省高院,一审判处死刑,二审发回重审);
- 淮南朱集西煤矿百人械斗案(一死两重伤十多人轻伤,为三名被告辩护,分别判处一个4年,两个缓刑);
- 关于共犯实行过限的成功辩护(合肥市,故意伤害致死判处缓刑案);
- 黄山市建市以来涉案毒品数量最大的贩毒案(唐勇骏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死刑,二审死缓);
- 绝境求生之辩(合肥教师新村杀人碎尸案);
- 淮南行政执法局长被害案(尹良光故意杀人案,被害人代理,检察机关接受律师意见将故意伤害改为故意杀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缓,二审维持);
- 中厦林业诈骗案(王执权诈骗案,检察机关接受辩护人意见将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9年);
- 2010年安徽省贩毒第一案(涉案海洛因重达50公斤,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郭会五死刑);
- 协警被碾压案(合肥市,罗国华故意伤害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副厅级官员受贿案(省高院,方某受贿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发回重审);
- 合肥美少女周岩毁容案(陶汝坤故意伤害案,周岩的代理人);
-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受贿案(琚某受贿案,一审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 省直某国有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受贿案 (李某受贿案,受贿54万,一审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报最高院核准);
- 省直某厅官员贪污案(熊某贪污案,指控贪污72万,一审认定贪污4万,私分国有资产52万,另20万不构成犯罪,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 薄谷开来杀人公安局长徇私枉法系列案(担任郭维国的辩护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 五罪变三罪、重罪改轻罪(马鞍山市,陈某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认定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
- 受贿十五万被判缓刑案(芜湖市,王某受贿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 淮北市房管局官员贪污、受贿案(王某贪污、受贿案,受贿140万、贪污9万,两罪并罚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人物评价
- 苏义飞律师执业以来,代理案件近千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类专业知识,并逐步向专业化发展,熟悉诉讼操作规程和技巧,能在纷繁复杂的情节中发现问题,能在艰难中找寻证据,在反复思量中寻求以最佳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作风细腻,思维敏锐,庭审中言语犀利,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苏义飞律师深知律师服务也是服务行业,应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天职,踏踏实实的办理好每一件委托事务,在办案过程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挽回和避免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为委托人规避法律风险为终身的奋斗目标。苏义飞律师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