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茂名市司法局是根據《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機編〔2009〕19號)、《茂名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茂名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茂機編〔2010〕4號)設立,為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管理、指導各類業餘、函授等成人法學教育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公職律師事務所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規範性司法行政文件,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統的戒毒工作。
(三)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及司法行政對外交流工作,參與指導依法治理和司法協助工作。
(四)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依法負責律師、公證相關管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公職律師事務所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2]、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安置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及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工作。
(十一)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管理茂名監獄,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組織、指導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班子。
(十二)指導、協調法學研究工作;歸口管理市法學會,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公證員協會和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和監獄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茂名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茂名第二批重新組建機構正式掛牌 ,搜狐,2019-01-24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搜狐,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