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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
圖片來自line

荔枝角收押所英语: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是香港懲教署轄下的一所高度設防的收押所,亦是監獄的中轉站,因為所有被法庭判入獄或上訴失敗需再次入獄的囚犯(被判有期徒刑不少於12年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都會先囚禁於本懲教院所,然後再按囚犯的特質(如刑期,背景,身體狀況等)編配至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院所位於九龍蝴蝶谷道5號。該所1977年投入服務,現收容下列男性成年人士:

  1. 各類還押犯;
  2. 等候判決的疑犯;
  3. 剛判刑的囚犯,以等候編配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
  4. 根據《入境條例》受羈押的人士;
  5. 錢債囚犯(是香港唯一一所負債人監獄);
  6. 上訴人(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除外);
  7. 上訴失敗而需入獄完成餘下刑期的囚犯,以等候編配合適的懲教院所服刑(被判12年或以上的甲級重犯會直接囚禁於赤柱監獄);
  8. 成年的初犯及積犯(被判終身監禁的囚犯除外);或
  9. 按照《戒毒所條例》還押的人士。

歷史說明

荔枝角收押所起源自1932年落成的荔枝角監獄,啟用時主要收納女性犯人,是二戰前香港三大監獄之一,其餘兩間是域多利監獄赤柱監獄。荔枝角監獄在二戰期間遭到破壞,要到1947年10月才重新運作。[1]為解決女性犯人增多而造成的容量問題,監獄署1969年在大欖監獄(今大欖懲教所)旁邊興建大欖女懲教所,並將荔枝角監獄內的犯人調遷到後者,調遷後該監獄變為荔枝角教導所[2]1972年,荔枝角教導所正式關閉並原址重建,以擔當原域多利監獄中的收押功能,在1977年落成及更名為荔枝角收押所後運作至今。

2006年7月,懲教署將荔枝角收押所附近的已婚職員宿舍部分用地(A至F座),及荔枝角九巴訓練場舊址合併改建,成為新的中度設防懲教設施「荔枝角懲教所」,以重置已於前一年關閉的域多利監獄及收容成年女性犯人,院所內有五座多層建築物,包括收押室、探訪室、囚倉等。不過,由於荔枝角收押所仍然不敷應用而需要擴建,荔枝角懲教所啟用僅約四年,便要在2010年8月將女性犯人遷至羅湖懲教所及關閉改建,並於2012年3月啟用荔枝角收押所的附翼擴建部份,額外提供400個懲教名額,收容成年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

參考文獻

  1. 何仲詩. 風雲背後──香港監獄私人檔案. 香港: 紅出版(藍天圖書). 2008-03-13: 13. ISBN 9789628980505. 
  2. 何仲詩. 風雲背後──香港監獄私人檔案. 香港: 紅出版(藍天圖書). 2008-03-13: 21. ISBN 97896289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