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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醜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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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前總理莫里森在任期間秘密兼任五個部長的醜聞在澳引起軒然大波,並再一次激發了澳民眾和輿論對澳總督及其代表的「殖民主義」政體的質疑。《澳大利亞人報》報道稱,澳總理阿爾巴內塞26日宣布將對莫里森醜聞進行調查,並任命澳高等法院前法官弗吉尼亞·貝爾擔任調查負責人,以「確保類似情況不會再發生」。報道稱,調查報告將於11月25日前提交澳國會。

赫爾利的角色

此前,澳副檢察長多納休在提交給阿爾巴內塞的法律建議中稱,莫里森的兼職行為是合法的,但這種行徑從根本上違背了「責任政府原則」,有悖於憲法精神。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批評聲音開始指向澳總督赫爾利。儘管多納休表示赫爾利在莫里森宣誓就任部長職務一事上並不存在違法行為,但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赫爾利並未公開任命信息或給予莫里森相關建議的做法,仍被輿論認為不妥。英國廣播公司(BBC)28日報道稱,這是英國女王駐澳大利亞代表——澳大利亞總督50年來面臨的最大爭議之一。

莫里森的兼職行為瞞過了多數內閣成員和公眾,但作為澳總督,赫爾利則是這一事件的知情人。因為沒有他的「任命」,莫里森無法合法地兼任部長。莫里森醜聞爆發後,澳總督辦公室曾發表聲明稱,總督「根據時任總理的建議簽署了行政文書」,但是否公開任命是政府的決定。澳大利亞廣播公司(ABC)報道稱,赫爾利的公務活動都會在網上公布,但莫里森宣誓就職部長的相關活動並未出現在赫爾利的公開行程中。

《布里斯班時報》報道稱,澳工黨議員希爾認為,赫爾利應該進一步說明他在這一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他稱,「總督似乎參與了一項誤導內閣、議會和公眾的計劃。」澳大利亞另一位前總理特恩布爾在接受ABC採訪時稱,赫爾利應該向公眾解釋他當時是如何考慮的。他說,「總督不能僅負責蓋章,他需要維護憲法。」阿爾巴內塞則沒有將矛頭指向赫爾利,他表示無意對赫爾利進行任何批評,赫爾利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

總督的權力

按照澳大利亞憲法,作為英聯邦國家,澳大利亞的君主由英國君主兼任,總督經英國君主授權代其履行澳國家元首職務。在法理上,總督擁有憲法賦予的最高行政權,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召集和解散議會、頒布選舉令、任命政府總理及各部長和駐外大使,並擁有任命澳聯邦高等法院法官和頒布特赦令的權力。不過,從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至今,總督一般不干涉行政,並按總理和內閣的建議行使權力。1975年的「憲政危機」是個例外,時任總督柯爾解散了惠特拉姆政府,引發巨大爭議。

澳憲法學家托梅稱,從法理上說,總督「沒有任何權力推翻或拒絕」總理的宣誓要求,赫爾利的任命「只是文書工作」。澳副檢察長多納休也在法律建議中稱,赫爾利如果拒絕莫里森的要求則是「明顯的違規行為」。

BBC報道稱,澳國內的批評人士則認為,即使無法阻止莫里森的「一意孤行」,赫爾利仍然可以勸告他不要這樣做,或公開部長任命。赫爾利辦公室稱,「沒有理由相信他與(莫里森)的會面不會被公開。」莫納什大學教授霍金並不認可這一說法。她認為赫爾利「不知道澳政府對任命保密」的說法是荒謬的。她解釋說,「(莫里森)最後一次部長任命是他第一個部長任命一年多後才完成的,很明顯總督確實知道這些任命沒有被公開。」霍金稱莫里森醜聞是自1975年「憲政危機」以來圍繞總督的最大爭議之一。霍金稱,民眾需要了解,赫爾利是否曾建議莫里森放棄對自己的任命,以及赫爾利為何不披露這些任命。

放棄幻想

在澳總督陷入爭議之際,澳輿論則對總督代表的政體進行反思。霍金稱,是時候重新審視總督的角色了。當英國女王可能被告知莫里森的部長任命時,澳大利亞議會和民眾卻對此毫不知情,可見「殖民主義仍殘存於澳大利亞並且發展得很好」。《悉尼先驅晨報》評論稱,莫里森醜聞提醒澳大利亞人,澳政府的職能仍基於模糊的慣例,而非成文的規則。

支持澳大利亞走向共和制的活動人士趁機呼籲澳大利亞舉行共和公投。「澳大利亞共和運動」的負責人桑迪·比亞爾稱,不能幻想依靠英國女王和她的代表來維護(澳)政府制度。他敦促,「是時候讓澳大利亞人選出一位對他們負責、維護澳憲法的澳大利亞國家元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