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议定书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蒙特利尔议定书》,全名为《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或《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英语:Montreal Protocol on Substances that Deplete the Ozone Layer),是联合国为了避免工业产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对地球臭氧层继续造成恶化及损害,承续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大原则,于1987年9月16日邀请所属26个会员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所签署的环境保护议定书。该议定书自1989年1月1日起生效[1]。
议定书主要内容及沿革
1987年版本
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对CFC-11、CFC-12、CFC-113、CFC-114、CFC-115等五项氟氯碳化物及三项海龙的生产做了严格的管制规定,并规定各国有共同努力保护臭氧层的义务,凡是对臭氧层有不良影响的活动,各国均应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影响的层面涉及电子光学清洗剂、冷气机、发泡剂、喷雾剂、灭火器……等等。各国还应当定期召开大会及报告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数量和进度,并以法规等手段促进代替CFC等物质的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此外,议定书还要求各国考虑采用何种机制实现在技术援助方面的合作。
签订历程
1987年9月,美国及其他23个国家签署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一份国际间对臭氧层问题的协议。议定书中规定将氟氯碳化物的生产冻结在1986年的规模,并在1988年前于工业国家中减少50%的制造,以及冻结海龙的生产。但是1988年的春天,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表“全球臭氧趋势报告”,显示出全球的臭氧层并不仅止于在一般宣称的南北极地区的上空有被侵蚀的现象。证实了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对氟氯碳化物的逐步汰换,其实是太少而且太晚了些。
1989年5月,在联合国的发起下,80个国家代表齐聚赫尔辛基,正式通过一项宣言,其中同意尽早将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列管的化学物质逐步汰换,但是绝不晚于西元两千年。
瑞典是第一个跨越书面背书,且加速进行废除使用氟氯碳化物时间表的国家。1988年6月,瑞典国会通过在1995年禁用氟氯碳化物的立法。经过与工业界广泛的讨论后,瑞典政府订定逐步汰换冷冻灭菌剂和在1988年以前仍可继续使用氟氯碳化物喷剂的时间表,其用于包装的年限为1989;溶剂及泡绵的使用年限为1991年,其用于硬泡绵、干洗及冷却剂的最晚年限为1994年。瑞典使用氟氯碳化物的量,其实仅占全世界的1%使用量,所以对其他的国家而言,尤其那些大宗使者,是急需将瑞典视为主要典范来学习追随的。
环境主义者确信,氟氯碳化物与海龙的放射物可以藉氟氯碳化物的回收再制,与替代化学物的使用而降低极高的百分比[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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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简介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 ↑ 臭氧的来源是在臭氧层中 ,道客巴巴,201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