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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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於(1893年-1960年7月12日),出生於臺中大甲郡梧棲街,畢業於台灣總督府立梧棲國語學校公學師範部乙科,是一名日治時期知名律師、政治人物及社會運動者。曾創「靜和精神醫院」、「慈惠醫院」及「結核病療養院」等社會醫療機構。1960年逝世於院長任內,享年68歲。
目录
簡表說明
姓名 蔡先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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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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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西元18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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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日期 西元196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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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律師、政治人物及社會運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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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點 臺中大甲郡梧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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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台灣總督府立梧棲國語學校公學師範部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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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有「和解先生」美名 創辦醫院及療養院 |
人物簡介
蔡先於為日治時期知名律師、政治人物;生於1893年,台中梧棲人,1914年畢業於台灣總督府立梧棲國語學校公學師範部乙科。畢業後,曾先後於沙鹿、梧棲擔任公學校教員。1918年,前往日本本地,考進日本明治大學法科就讀。就學期間於日本東京積極參與台灣民主活動、政治改革運動。1919年1月,加入由林獻堂、蔡惠如等人籌設的「新民會」。在東京舉行的成員會議上,他被推選為理事。1921年從明治大學畢業後,翌年就任職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東京支店。之後,為聲援台灣議會成立運動返回台灣。1923年12月16日,因為參加「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組織遭總督府警務局扣押,史稱「治警事件」。經法院宣判無罪開釋後,仍繼續以文化演講方式赴台灣各地演講,這期間,以文化協會理事身分鼓吹政治改革事宜。1927年,他再度前往日本,參加日本高等文官司法科考試,並獲得及格通過,並取得律師(辯護士)資格。1929年訓畢返回台灣後,在台中開設律師事務所。雖然以訴訟為業,但卻違反律師常規,常勸客戶與當事者和解以免冗訟,所以有「和解先生」美名。1935年,擔任台中市會議員。1945年,台灣邁入中華民國時期,他繼續活耀於政壇,1946年3月當選省參議員,並先後擔任台中縣參議會副議長、議長。論政期間,曾提出多項民生改革案,例如曾提案教科書免費以協助中等家庭以下之兒童就學。議長屆退後,仍服務台中在地民眾。幾年內,努力將慈惠院整頓改為「台中救濟院」,自任院長。又另再創「靜和精神醫院」、「慈惠醫院」及「結核病療養院」等社會醫療機構。1960年逝世於院長任內,享年68歲[1] 。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 高等文官司法科及格 台中州會議員 蔡先於在blog.xu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