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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墩銘(1932年2月24日-2014年10月17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自1950年開始舉辦的高普考,是以全中國為範圍,依省籍比例錄取,施行「分區定額錄取制度」,江蘇籍錄取44人,四川籍錄取50人,台灣籍只有8人,台灣省籍和外省籍比例是8比540,在如此懸殊的差別待遇下,蔡墩銘仍在1956年拼上高考法官,繼續攻讀台大法研所後,考取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赴德國深造,2年半即取得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蔡墩銘是第一位通過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考試、第一位出任司法行政部科長的本省人,也是台灣第一位拿到德國法學博士學位者,1965年學成歸國,進入母校台大法律系任教,一待就是37年。經過德國自由理念的洗禮,蔡墩銘不畏國民黨的戒嚴獨裁統治、高壓管制言論及集會自由,在1979年高雄美麗島事件後,開始在「自立晚報」、「民眾日報」等撰文倡導民主、批判報禁問題,爭取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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