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隶属于衡阳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1]。
基本概况
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衡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始建于2000年4月26日,2001年7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正处级,现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食品安全监察与协调科,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稽查支队,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机关党委。
直属机构: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衡阳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衡东县、衡山县、衡南县、南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10〕3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委〔2010〕4号),设立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衡阳市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以下简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衡阳市卫生局。
主要职责
(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在职责范围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三)承办衡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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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
- ↑ 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搜狐,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