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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司法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9号),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1],为正科级。
西吉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简介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受理、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事项。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承办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培训、考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县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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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西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简称是什么?官方发文明确了 ,搜狐,2019-03-21
- ↑ 西吉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吉县人民政府,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