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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负责东宫事务。 ==渊源== 詹事府之设立詹事之设始于秦代,为太子僚属。至唐代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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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事府之设立詹事之设始于秦代,为太子僚属。至唐代设詹事府,后历代因之。明代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二员。府丞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左右春坊、设大学士各一员。左右庶子各一员。左右谕德各一员。左右中允各二员。左右赞善各二员。左右司直郎各二员。司经局、设洗马二员。校书二员。正字二员。二十九年、添设春坊左右清纪郎各一员。左右司谏各一员。通事舍人二员。 | + | 詹事府之设立詹事之设始于[[秦朝| 秦代]] ,为[[ 太子]] 僚属。至唐代设詹事府,后历代因之。明代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二员。府丞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左右春坊、设[[ 大学士]] 各一员。左右庶子各一员。左右谕德各一员。左右中允各二员。左右赞善各二员。左右司直郎各二员。司经局、设洗马二员。校书二员。正字二员。二十九年、添设春坊左右清纪郎各一员。左右司谏各一员。通事舍人二员。清代詹事府官多由[[ 翰林]] 官充任,已出现翰詹合流之倾向。因清代立储远不及唐宋明时正规,为密匣立储制,培育储君向无定制,詹事府几无职掌,逐渐只作为翰林升转之阶。 |
==清代詹事府== | ==清代詹事府== | ||
− | + | [[ 顺治]] 元年 (1644 年 ) 沿明制置詹事府,仅设少詹事一员,以安置降臣,清首任[[ 翰林院]] 掌院学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职。因无职掌,故于同年十一月裁撤,并入内三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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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九年 (1652 年 ) 复置詹事府,设詹事一员,少詹事一员,主簿一员,录事二员,通事舍人二员。置左右春坊,设庶子各一员,谕德各一员,中允各二员,赞善各二员。置司经局,设洗马一员,正字二员。此次复詹事府未设满缺,俱以内三院汉官兼之,另外专设[[ 满洲]] 詹事一员以掌府事,司其印信。因其时并未立储,故詹事府“未有职掌”,形同虚设,因而于顺治十五年复被裁撤,官员另行补用。 | ||
− | + | [[ 康熙]] 十四年 (1675 年 ) 十二月丁卯,立[[ 胤礽]] 为皇太子,即复詹事府。升内阁侍读学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读学士[[ 陈廷敬]] ,并为詹事府詹事。仿其他中央机构,设满、汉复职,其具体设官情况如下。詹事满、汉各一员 ( 均正三品 ) ;满、汉少詹事各二员 ( 均正四品 ) ;满、汉主簿各一员,满录事二员,汉录事三员;满、汉正字各二员。置左右[[ 春坊]] ,设满、汉庶子各一员,满、汉谕德各二员,并设满洲笔帖式十员 ( 清书、汉书各五员 ) 。此后詹事府设官情况多有调整。此次詹事府之设,除满、汉复职这一点纯属清代特色外,其职掌基本上与明代同。胤礽被废后,其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 | |
===清代詹事府之职责=== | ===清代詹事府之职责=== | ||
− | 詹事府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后,仍与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职能。具体职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参加朝会侍班,“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议,詹事、少詹事均可参加。詹事坐于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于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实录》、《圣训》,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总裁官;纂修其他书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选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职掌可与翰林院互兼,如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直、殿试充读卷官等 | + | 詹事府作为东宫僚属之职能消失后,仍与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职能。具体职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参加朝会侍班,“恭遇升殿,满汉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于翰林院掌院学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议,詹事、少詹事均可参加。詹事坐于[[ 大理寺]] 卿之次,少詹事坐于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 实录]] 》、《圣训》,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总裁官;纂修其他书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选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职掌可与翰林院互兼,如经筵讲官、日讲官,尚书房侍直、殿试充读卷官等 |
− | 春坊官掌记注、纂修之事。其汉员,分别兼翰林院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职。司经局洗马,掌经籍、典制、图书刊刻收藏之事。其汉员例兼翰林院修撰衔,皆沿明制。 | + | 春坊官掌记注、纂修之事。其汉员,分别兼翰林院侍读、侍讲、编修、检讨等职。司经局洗马,掌经籍、典制、[[ 图书]] 刊刻收藏之事。其汉员例兼翰林院修撰衔,皆沿明制。 |
於 2020年3月16日 (一) 05:15 的修訂
詹事府,是唐代到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負責東宮事務。
淵源
詹事府之設立詹事之設始於秦代,為太子僚屬。至唐代設詹事府,後歷代因之。明代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二員。府丞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左右庶子各一員。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中允各二員。左右贊善各二員。左右司直郎各二員。司經局、設洗馬二員。校書二員。正字二員。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左右司諫各一員。通事舍人二員。清代詹事府官多由翰林官充任,已出現翰詹合流之傾向。因清代立儲遠不及唐宋明時正規,為密匣立儲制,培育儲君向無定製,詹事府幾無職掌,逐漸只作為翰林升轉之階。
清代詹事府
順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僅設少詹事一員,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學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職。因無職掌,故於同年十一月裁撤,併入內三院。
順治九年(1652年)復置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通事舍人二員。置左右春坊,設庶子各一員,諭德各一員,中允各二員,贊善各二員。置司經局,設洗馬一員,正字二員。此次復詹事府未設滿缺,俱以內三院漢官兼之,另外專設滿洲詹事一員以掌府事,司其印信。因其時並未立儲,故詹事府「未有職掌」,形同虛設,因而於順治十五年復被裁撤,官員另行補用。
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為皇太子,即復詹事府。升內閣侍讀學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廷敬,並為詹事府詹事。仿其他中央機構,設滿、漢復職,其具體設官情況如下。詹事滿、漢各一員(均正三品);滿、漢少詹事各二員(均正四品);滿、漢主簿各一員,滿錄事二員,漢錄事三員;滿、漢正字各二員。置左右春坊,設滿、漢庶子各一員,滿、漢諭德各二員,並設滿洲筆帖式十員(清書、漢書各五員)。此後詹事府設官情況多有調整。此次詹事府之設,除滿、漢復職這一點純屬清代特色外,其職掌基本上與明代同。胤礽被廢後,其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
清代詹事府之職責
詹事府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後,仍與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職能。具體職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參加朝會侍班,「恭遇升殿,滿漢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於翰林院掌院學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議,詹事、少詹事均可參加。詹事坐於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於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實錄》、《聖訓》,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總裁官;纂修其他書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選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職掌可與翰林院互兼,如經筵講官、日講官,尚書房侍直、殿試充讀卷官等
春坊官掌記注、纂修之事。其漢員,分別兼翰林院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職。司經局洗馬,掌經籍、典制、圖書刊刻收藏之事。其漢員例兼翰林院修撰銜,皆沿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