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彥·羅卜僧圖布丹吉格木德扎拉僧
生平
清朝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四世葛根罗卜僧图布丹吉格木德扎拉僧转生。他是图什业图亲王诺日布林沁的第五子。直到25岁时登上葛根之位。这是因为此前其父诺日布林沁反对其出家为僧,而供奉葛根的其他九个旗坚持将诺日布林沁的第五子确认为葛根。
为此,双方在清朝道光三十年(1850年)上告至道光帝,最终,理藩院裁定其为葛根,道光帝封其为“巴格西葛根”,平息了此次争端,图什业图亲王诺日布林沁乃答应将其送到庙内为僧。清朝皇帝还曾赐给第四世葛根“象牙虎贲”权杖一根,其上雕有龙(此权杖一直藏在葛根庙内,毁于文化大革命中)。
第四世葛根于清朝光绪三年三月二十四日(1877年)圆寂,享年58岁。临终前,他留有遗言:不准埋葬或焚尸,不准用刀器肢解遗体。故他死后,其遗体被曝干,其家中派人赴葛根庙,将遗体涂上一层很厚的饰物,置于葛根陵内。第四世葛根遗体于1958年迁至广寿寺内,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遭红卫兵焚毁。
參考文獻
- ↑ 兴安盟科右前旗葛根庙历史初探,内蒙古新闻网,2004-09-04. [201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1).
- ↑ 喇嘛教的传入,内蒙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局网站,于2013-03-20查阅
- ↑ 兴安盟藏传佛教概要,文化兴安,2009-06-11. [2013-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