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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 譬喻)
比喻,或稱譬喻,是在描寫事物或說明道理時,將一件事物或道理指成另一件事物或道理的修辭法,這兩件事物或道理之中具有一些共同點。
「被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體,「用以比喻的事物或道理」叫喻依。「用來連接喻體和喻依的詞語(如「像」、「好像」、「好似」、「如」、「有如」、「如同」、「仿佛」等詞)」叫喻詞(或稱比喻詞)。必須注意的是,譬喻修辭的相關術語,台海兩岸之間略有不同。
朱自清另有「喻體、喻依、意旨」三分之說;台灣師範大學教授蔡宗陽則將其中的「意旨」,改稱為「喻旨」[1]。
類型
明喻
明喻句主要是以喻體(中國大陸:本體)、喻詞、喻依(中國大陸:喻體)三者組成的譬喻,就叫做「明喻」。
隱喻
凡具備本體、喻體,而喻詞由系語如「是」、「為」、「成」等代替的喻詞,叫做「暗喻」或「隱喻」。
略喻
凡將喻詞省略,只有喻體、喻依的譬喻,就叫做「略喻」。
借喻
凡將喻體、喻詞省略,只剩下喻依的,叫做「借喻」。借喻既沒有喻詞,喻體亦不出現,直接用喻依來取代喻體;因此借喻必須使用適宜,使讀者能夠透過作者的描述,理解喻體是什麼,否則讀者就很易摸不着頭緒。
其他
另外比喻還包括一些特殊的類型:
- 引喻:採用結構平行的句式,他喻體和本體排列起來,由喻體引出本體。引喻只出現本體和喻體,沒有喻詞。
- 倒喻:把本體和喻體倒過來的比喻。
- 修飾喻:用偏正詞組形式形成比喻。本體做修飾語,喻體做中心詞。
- 同位喻:用同位詞組形式構成比喻。本體和喻體分別充當同位詞組的兩個成分。
- 反喻:就是用否定句式構成比喻[2]。
- 較喻:就是用比較的方式進行比喻。本體和喻體不但相似而且進行比較,以突出事物的特徵。
- 博喻:就是幾個喻體從不同的角度反覆說明描寫同一個本體。博喻具有強調的特徵,可以增強語氣。
- 互喻:先用喻體比喻本體,再用本體比喻喻體,這樣前後兩個比喻的形式叫做互喻。
- 曲喻:由喻體的某一方面,轉移、聯想到另一方面,通過這種轉移、聯想使喻體和本體產生的比喻關係。
- 回喻:先提出喻體,然後加以否定,最後提出本體的比喻。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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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修辭學發凡》對台灣修辭學界的影響,豆丁網
- ↑ 七、反喻, 可可詩詞網,2019-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