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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法輪寺

护国法轮寺

圖片來自qq

护国法轮寺,俗称北塔法轮寺,位于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北塔街27号,是一座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1]

目录

塔地位置

位于现今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27号。始建于清崇德八年(1643年),竣工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是清太宗皇太极敕建的沈阳城外东、西、南、北的四塔四寺之一,由北塔碑林文物管理所管理,隶属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

归属清王朝的北塔法轮寺,建成后作为喇嘛教活动圣地,很快便成为四塔寺中香火最旺的一座。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乾隆皇帝驾临法轮寺礼佛,亲书“金镜周圆”匾额,并题诗:“圣建四堵,斯惟城北隅。欲因示蒙古,讵止事浮图。是日亲瞻相,当年缅创模。法轮演国语,永佑旧京都。”据史料载,乾隆时隔五年再次驾临北塔法轮寺,其后嘉庆、道光诸帝均来此游历。沐浴在清王朝恩泽的北塔法轮寺是现存四塔寺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寺庙。

寺址规模

法轮寺,有硬山式山门3楹、天王殿3楹、东西配殿各5楹。歇山式大殿5楹。该寺原属沈阳实胜寺的下院1962年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市人民政府拔款重修并重新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现占地13,000平方米。

历史沿革

法轮寺始建于清崇德八年(1643年)兴建,清顺治二年(1645年)竣工。当时建造此塔意在护国安民。法轮寺是现存四塔寺中最完整的一座。寺内东北角还有藏式喇嘛塔一座,是环古盛京四塔四庙之一,1905年部分建筑毁于日俄战争。北塔法轮寺有山门、钟楼、鼓楼、天王殿、大殿、晾经楼、僧房等各式建筑 共计四十二间。大殿高悬乾隆御题“金镜周圆”匾额,殿内供“ 天地佛”一尊,左右佛两尊,菩萨八尊。“天地佛”俗称“欢喜佛”,为男女拥抱交接状,象征“天地交泰”。

天王殿内供奉弥勒佛、四大天王和韦驮。塔位于寺院的东北角,高21米左右,由基座、塔身、相轮三部分组成。基座为方形束腰须弥座,雕刻着西番莲等纹饰。基座及壶门两侧各立石柱,雕刻着俯仰莲、宝莲 花等纹饰,每面中间都用两根石柱构成三个壶门。中间的壶门凸出,内置宝盆、火焰珠,两侧的壶门稍稍内收。基座之上是三层 圆坛座,立着宝塔式的塔身,由砖砌成,共十三层,层层内收,塔身顶上为宝盖、塔刹。

历史上藏传佛教格鲁派在东北地区的重要寺院,法轮寺曾经香火鼎盛、佛事活动频繁。每年正月十五和四月十五实胜寺都有跳跶之典,因此于正月初七用太平车到法轮寺迎请“迈达里佛”,经十五日跳跶之后再恭送“迈达里佛”回法轮寺。在迎请和恭送的路上,无数信众朝礼随行,场面极其壮观。每年三月十五日法轮寺庙会时,前来敬香礼佛者更是无法计数。

随着清王朝的没落,北塔法轮寺也逐渐萧条下来。1905年,日俄战争的炮火蔓延到沈阳城,北塔法轮寺的大殿隔扇及供桌、大经柜及柜内108部经文全部被焚毁。到了上世纪20年代,随着北塔法轮寺日趋残破,该寺便成为沈阳市民自发停放棺椁的场所。当时,沈阳城东的珠林寺也是一座寄骨寺,不过存放的多为官僚、绅士的棺椁;法轮寺则寄放贫民百姓的棺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解放前。

解放后,沈阳市民政部门将北塔法轮寺内的寄骨进行火化,它也恢复了以往的一些宗教功能。但那时的北塔法轮寺已残破不堪。1959年,北塔法轮寺归沈阳市民政局管辖,不久便将残存的钟、鼓楼拆去,大殿内的佛像也于上世纪60年代初被推倒,再次恢复寄存骨灰的职能。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北塔法轮寺迎来了历史性的春天。在时任市长李长春文物大开发的号召下,政府在原址修复了东、西配殿,并绘制了大量密宗艺术壁画。经过几次维修,北塔法轮寺以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崭新的面目走入了21世纪。

2002年7月,经辽宁省宗教事务局批准,法轮寺正式恢复为宗教活动场所;并礼请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理塘长青春科尔寺第九十三代主持——第四世夏坝活佛出任主持。

沈阳市政府召开“四塔”(即东塔、西塔、南塔、北塔)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决定到2013年全运会前,将“四塔”地区建设成为展现沈阳历史文化风貌的市民休闲中心。8月4日,各媒体又报道了“四塔”周边整治方案。资料表明,北京北海公园的白塔就是仿沈阳四塔之作,它晚于沈阳四塔8年,艺术价值逊于沈阳四塔。为使读者对沈阳“四塔”的历史有进一步了解,本报记者特别组织了这组稿件,并按东、西、南、北的次序刊发。

今天,沈阳民间还有这样的传说:当年,皇太极听信喇嘛大师“建四方白塔可使国家统一”的游说,于是在沈建造了四个高33米,由基座、塔身、相轮三部分组成,外形相似的白色圆肚实心砖砌的高塔。

从沈阳收藏家詹洪阁收藏的历史资料中看到,清太宗皇太极于崇德八年(1643年)仲春敕令,以沈阳古城为中心,在东西南北四方各距中心庙2.5公里左右的地方修建四塔四寺,即:东塔永光寺,取义“慧灯普照”;西塔延寿寺,取义“虔祝圣寿”;南塔广慈寺,取义“普安众庶”;北塔法轮寺,取义“流通正法”。《世祖实录》顺治元年六月十八日条:“盛京四郊塔工成,赐诸喇嘛宴,及鞍马、币帛、器皿等物有差。”即四塔于1644年六月完工。满文档案还记载,顺治元年六月十九、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日,分别对北塔、东塔、南塔、西塔逐一开光,并举行了隆重的开光仪式,可见当时对四塔的重视程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