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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府 (朝鲜王朝行政机构)议政府是李氏朝鲜时代的最高行政机构,参考文献有《永宪录》。

议政府编制

领议政(正一品,1人),俗称领相,相当于中国的丞相一职。

左议政、右议政,(正一品,各1人)

左赞成右赞成,(从一品,各1人)

左参赞、右参赞,(正二品,各1人)

舍人(正四品,2人)

检详(正五品,1人)

公事官(从六品,11人,文班2人・武班9人)

司录(正八品,定额2人,实际1人)

领议政、左议政、右议政合称三公(三政丞)。[1]

信息介绍

议政府是李氏朝鲜时代的最高行政机构。高丽朝设有高级官员的议政机关都兵马使。1279年(高丽忠烈王五年)改称都评议使司,会集二品以上文武高官,审议重要政务,成为凌驾于各官衙之上的最高国家机关。李朝初年承袭高丽旧制,都评议使权利如故。1400年(朝鲜定宗二年)时,改称“议政府”。由门下府和三司(司谏院、弘文馆、司宪府)的文职高官组成。设领议政及左、右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次年(太宗元年)废门下府,由议政府掌管中央政务。1405年(太宗五年)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分掌各项政务。议政府权限缩小。1436年(世宗十八年),又以六曹政务归议政府审议。根据经国大典的规定,议政府职掌“总百官,平庶政,理阴阳,经邦国”。此后数经伸缩。到1907年废止。 清代萧奭《永宪录》:“借口以自解于中国。登莱巡抚袁可立于四月十八日接援辽总兵毛文龙咨帖内称,朝鲜议政府左参政朴弘绪等申前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