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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宗衡

许宗衡,男,汉族,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双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6月,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基本内容

中文名:许宗衡

出生地:湖南湘潭

职业: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出生日期:1955年7月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人物生平

1972年03月-1974年08月,衡阳市衡南县宝盖农场知青,任场长、副指导员;

1974年08月—1976年08月,湖南省交通学校汽车专业学生,担任班长、校学生会主席;

1984年06月-1986年09月,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94年02月-1996年0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7年08月-1999年08月,在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1976年08月—1977年09月,衡阳市衡阳汽车修配厂技术员、政治处干部;

1977年09月—1978年12月,湖南省衡阳市经委组干科干部;

1978年12月—1986年08月,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1986年08月—1990年04月,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04月—1993年01月,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副厅)、组织部部长;

1993年01月—1994年07月,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处长;

1994年07月—1996年08月,深圳海天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副局级);

1996年08月—2000年01月,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市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局级);

2000年01月—2000年05月,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2000年05月—2000年06月,深圳市委常委;

2000年06月—2000年08月,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08月—2001年06月,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党建研究会会长;

2001年06月—2002年09月,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党建研究会会长、省党建研究会会长;

2002年09月—2003年08月,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党建研究会会长、省党建研究会会长、市人才研究协会会长;

2003年08月—2005年06月,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06月—2009年0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年6月,中纪委证实,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2009年6月11日,因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1]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