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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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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元朝 |
职业 | 追封赵国公 |
许扆 许扆 [1] ,字君黼,一名忽鲁火孙,蓟国公许国祯子,绛州曲沃人也。 从其父国祯事世祖于潜邸,进退庄重,世祖喜之,赐今名。俾从许衡学,入备宿卫,忠慎小心。尝因事忤旨,欲罪之,帝后悔,谓近侍帖哥曰:“朕欲罪忽鲁火孙,汝何不言?汝二人自今结为兄弟,有所谴责,则更相进谏。”乃置金酒中,赐二人饮,以为盟。时裕宗居东宫,帝又谕忽鲁火孙曰:“若太子罪汝,将谁谏耶?”遂命东宫臣庆山奴亦同饮金酒。俄除礼部尚书、提点太医院事,赐日月龙凤纹绮衣二袭。每外国使至,必命与之语,辞理明辨,莫不倾服。改尚医太监。帝尝命画工写其像赐之。转正议大夫,仍提点太医院事。
人物生活
有窃大安阁礼神之币者,将诛之,群臣莫敢言,忽鲁火孙独谏曰:“敬神,善事也。因置人于死地,臣恐神不享所祭。”帝即命释之。忽鲁火孙与丞相安童善,国政多所赞益,桑哥忌之,数谮于上,帝不之信。桑哥败,系于左掖门,帝命忽鲁火孙往唾其面,辞不可,帝称其仁厚,赐以白玉带。且谕之曰:“以汝明洁无瑕,有类此玉,故以赐汝也。”成宗即位,迁中书右丞,行太常卿。力辞,乃命以中书右丞署太常事。俄改陕西行中书省右丞。时关中饥,议发仓粟赈之,同列以未得请于朝不可,忽鲁火孙曰:“民为邦本,今饥馁如此,若俟命下,无及矣。擅发之罪,吾当独任之,不以累公等。”遂大发粟,不数日命亦下。明年旱,祷于终南山而雨,岁以大熟,民皆画像祀之。 忽鲁火孙不事生业,田宅皆上所赐。有足疾,不能行,仁宗以为先朝老臣,特敕乘小舆入禁中,访以旧事。后足益弱,不可出,每国有大政,诏使近侍即其家问之。特授荣禄大夫、大司徒,食其禄终身。赠推忠守正佐理功臣、光禄大夫、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僖简。
参考资料
1. 元史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许扆传
- ↑ 1. 元史 卷一百六十八 列传第五十五 许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