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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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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01年12月,服务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服务理念是“心系百姓冷暖,服务经济建设”,工作目标是“审批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高”[1]

进驻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党的委员会,由中共许昌市委直接领导。同时是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中心设置分二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大厅管理层,内设办公室、业务协调科、督察投诉科、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制订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窗口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申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受理外来投资者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投诉。第二层次是窗口办事层,由市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等41个部门组成,设立对外服务窗口62个,共有窗口人员136名。窗口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中心考核后确定。窗口人员在大厅工作期间接受中心和原单位的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由中心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领导。党团关系转入“中心”,参加“中心”党组织活动和政治学习。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中国联通移动通讯、瑞贝卡水务、能信热力、天伦然气等13家公共服务单位也进驻大厅,共有服务人员20人。

审批项目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01年以来,我市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连续进行了十一次压减,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从改革前的2035项精简到195项[2],精简比例达90.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95项压减到186项,精简比例达37%。进驻大厅行政审批项目17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2项,分别占保留项目的91.2%和71%%。市效能投诉中心在大厅设置受理窗口。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也进驻大厅办公,接受监管。

职责任务

1、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3、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4、受理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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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