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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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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因进行诉讼而向法院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以及在财产案件中除案件受理费以外所需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它在冲突主体所需列支的诸项诉讼成本中,显系最直接、最典型的一项。因此,诉讼费用水平高(指收费项目多和收费标准高),诉讼成本当然也就高,反之亦然。此外,从发展的观点来讲,诉讼费用显然还应当包括当事人因聘请律师所需支出的诉讼代理费。我们认为,尽管我国并未在有关的现行立法中确立任何诉讼的律师代理原则,但从实践来看,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和观念的日益普及,律师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也越来越多,已经呈现出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势态。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律师法》的制定与颁布,以往对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的传统定性已被突破,而被重新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这样一种背景情况下,我国的律师已经不仅在理念上而且同时在制度上均已从着重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传统功能转变为积极维护委托人(此处是指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热门行当,对于当事人来讲,为聘请律师而支付的诉讼代理费已经不再是一笔区区小数,它在客观上往往已经成为冲突主体诉讼成本构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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