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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朱鹤皋招饮四诗·石火能留几许红》作者:曹彦约。曹彦约(1157~1228),字简甫,号昌谷,都昌(今属江西)人。天资迈爽,尝从朱熹讲学。淳熙八年进士[1],历广德军建平尉、桂阳军录事参军,辟司法参军,知乐平县,主管江西安抚司机宜文字。
开禧二年,主管京湖宣抚司机宜文字,以守御功,进知汉阳。嘉定初,提举湖北常平,权知鄂州兼湖广总领。二年,改提点刑狱,迁湖南路转运判官。三年,除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五年,召为吏部郎,以事罢。七年,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八年,为利州路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十年,差知隆兴府兼江南西路安抚。十二年,迁大理少卿,权户部侍郎,以宝谟阁待制知成都,改知福州,辞,提举毫州明道宫。十四年,提举常德府桃源万寿宫。明年,提举嵩山崇福宫。理宗即位,以兵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宝庆元年,除礼部侍郎。二年,兼侍读。三年,除兵部尚书,辞,求去,知常德府,提举嵩山崇福宫。绍定元年卒,年七十二。
“ |
石火能留几许红,人生南北马牛风。 春光倒指无多日,相遇要辞酒盏空。 |
” |
— [南宋]曹彦约 |
个人作品
他将所讲内容辑为一书《经幄管见》,共四卷(已收入《四库全书》[2]史部史评类)“旁证经史而归之于法诫。”《四库全书总目》评价很高:“其间奏议,大都通达政体,可见施行。所论兵事利害,尤确凿有识,不同于摭拾游谈。其应诏陈言二封事,乃庆元、宝庆间先后所上,于当日苟且玩偈之弊,反复致意,切中窾要,亦可证其耿直之概。惟俪词韵语,稍伤质朴。然不事修饰而自能词达理明,要非学有原本者不能也。”他还存有文学著作《昌谷集》二十二卷,收入《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还有著作《昌谷类稿》六十卷、《舆地纲目》十五卷、《星凤楼法帖》等。1128年,曹彦约病逝,上赠少保,赐号“文简”,归葬县北龟山,崇祀都昌乡贤祠,又入白鹿洞书院宗儒祠、紫阳祠和朱子祠,《宋史》卷四百一十上有传,又列清同治都昌县志卷九人物志·名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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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古代的秀才举人进士,相当于现代什么学历?进士及第者前途无量 ,搜狐,2021-11-18
- ↑ 《四库全书》的前世与今生,搜狐,201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