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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彦
谭彦
出生 1960
中国吉林省集安市
逝世 2004
国籍 中国
职业 法官
知名作品 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全国法院模范
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基本信息

谭彦生前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副谭彦从1989年被诊断身患重病到他去世整整15年。很多被胡锦涛总书记称为"无不为之动容"的感人故事,也大多是发生在这15年中。甚至在他被自己同事带"强制性"送到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可医生哪里知道,从法院来时他还开了一天大庭。院长。他是中共十五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1985年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筹办伊始,他在开发区工作和生活了近20个春秋,也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这片土地。1980处8月,风华正茂的青年谭彦怀着"考一所能当'法官'大学"的儿时梦想,以全校第二名高考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走出实现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大学毕业后,他先是被分配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后因开发区法院筹备急需要人,他又被改派到刚成立不久的开发区法院筹备组。面对艰苦的创业环境和沉重的创建工作压力,这位从吉林省集安市大山走出来的儿子,义无反顾地投身火热的创业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历风雨,在摔打磨练中增长自己才干。

创业初期,工作与生活环境都很艰苦,住在简易房,外出办公全靠步行,但谭彦并没有被吓倒,交给他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很出色。在老同志眼中,他是一颗好苗子,与大家朝夕相处,他又是一位好同事。

法官的职责是公平办案,以自己模范言行维护社会安宁和法律尊严。谭彦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不向恐吓低头,只认清一个公理,法律面前不容有私情。

他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向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答卷,被人民群众誉为"铁"法官。他先后曾被区、市、省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法官"、"特等劳动模范"。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组织部分别授予他"全国法官模范"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光荣地被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

1989年,他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在1993-1994年,正是在他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这一系列数字背后,饱含着一位备受病痛折磨的人付出多么惊人的毅力和代价!他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压着美国作家查克·伦敦的一段名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他深深懂得这句话的寓意,时刻警醒自己的生命要为人民而燃烧,而自己又是这片新开垦土地的新生儿,应以更宽广的双臂擎起照亮未来的火苗。

谭彦从1989年被诊断身患重病到他去世整整15年。很多被胡锦涛总书记称为"无不为之动容"的感人故事,也大多是发生在这15年中。甚至在他被自己同事带"强制性"送到医院,医生看了他的胸透片后,竟不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可医生哪里知道,从法院来时他还开了一天大庭。

1985年,他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审判庭。由于工作过度劳累,1988年后谭彦重病缠身,医生诊断为"慢性纤细空洞性结核"。

1994年6月,他连续高烧5天不退,还坚持4次开庭,庭审完后才去医院治疗,医生诊后都不想信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坚持正常工作。

1993年和1994年,开发区法院法官人均审判案件74.8件,谭彦审理了108件;人均结案70.4件,谭彦为105件。

1997年,他又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4年11月,谭彦因病逝世,年仅44岁

个人荣誉

由于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开发区、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还荣立三等功一次,他所在的民事庭、刑事庭也多次被法院、政法系统、开发区管委会评为先进集体。

谭彦为政清廉,爱岗敬业,在身患重病的情况下,他仍然执法如山,认真办案。谭彦被群众誉为"铁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等光荣称号。

他先后被评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优秀共产党员、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首届十大青年卫士等;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此生有三大遗憾

贾丽娜的书柜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她特别珍视的,打开这本章程,在扉页上是谭彦写给妻子的赠言:"热爱党,忠于党,与丽娜共勉。"

1996年6月7日,新华社记者的报道《法官谭彦身患绝症七年坚持秉公执法为民办案》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发表。次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就作了重要批示,建议认真总结宣传谭彦同志的先进事迹,树立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倡导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

对党的忠实信仰和感恩情怀,成为谭彦与病魔抗争的精神支柱。还在岗位上时,他就多次表示:"我的生命是党给的,活着就要为党工作。"离开岗位后,他更有一种强烈的心愿:一定要努力康复,回到岗位上,报答党的恩情。

2004年11月21日,谭彦燃烧的生命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由于气管被切开几个月来都发不出声音。他让守候身旁的贾丽娜拿来写字板,干瘦无力的手颤抖着,豆大的汗珠刷刷地滚落,每一个字都拼尽心力:"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和关怀,下辈子我也要跟党走……"几个小时后,他醒来写道:"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经过又一次昏迷后,谭彦再次提起笔来: "我此生有三大遗憾:一是为党作的贡献太少;二是给亲人的关心太少;三是没有读完研究生。"11月25日,去世前三天,眼望妻儿,谭彦满含深情地写道:"感谢中央首长和各级党政领导,是党和组织给了我多次生命。"

"我是一名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这就是谭彦的遗言,这就是"铁法官"的心声。44年的人生固然短暂,但谭彦却用自己的高风亮节谱写了一曲不朽的生命赞歌,它是如此的绚烂,如此的静美,给人以温暖,给人以力量!

"双百"党员

虽身患重病,却仍然以自己钢铁般的意志与疾病作斗争,顽强地工作着……谭彦生前系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是中共十五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模范、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谭彦的妻子贾丽娜日前回忆说,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谭彦依然忘不了他所热爱的法官事业。在病重期间,他用颤抖的手写道:"作为法官,清廉如水是立身之本,秉公执法是生命之魂,枉法裁判是天大的耻辱……我是一名普通党员、普通法官,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心中时常不安。我的生命是有限的,矢志将青春年华献给党的伟大事业,只叹身患重病,壮志难酬……"

谭彦1960年出生在吉林省集安县(现集安市)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从小学到中学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雷锋先进分子,1981年谭彦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从那时起,当一名人民的好法官成了他最大的理想。

1985年7月大学毕业后,谭彦主动放弃市区优裕的生活环境,志愿到刚刚起步、条件比较艰苦的大连开发区工作。1989年,因工作过度劳累而身患重病,面对医生"必须长期全休治疗,否则最多能活5年"的忠告,他义无反顾,以惊人的毅力与生命争夺时间,用更加忘我的工作来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死也要死在工作岗位上"的誓言。


1990年3月16日,谭彦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在入党志愿中郑重地写道:"我是一名司法工作者,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依法办事,刚直不阿,做一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的司法战士!"

1993年和1994年,他的病情再度加重,但是在这两年间他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审结案件105件,高出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49%,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谭彦具有坚强的党性,无论是面对创业时的艰辛,还是身处繁华环境,都能经受住考验,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被誉为"铁"法官。1996年7月,新华社播发长篇通讯《钢铁之躯托起神圣的天平--记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铁"法官谭彦》,全面介绍了谭彦的先进事迹,谭彦成为全国政法战线学习的楷模。

2004年11月28日10时45分,在与病魔顽强地抗争了十几年后,年仅44岁的谭彦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眷恋,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尽管谭彦去世已经7年,但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同事们没有忘记他,在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荣誉室的醒目位置,镶嵌着有关谭彦的多幅照片,谭彦成为法官们学习的楷模。[1]

参考资料

  1. 铁法官——谭彦 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