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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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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高中礼堂倒塌事件

图片来自ettoday

丰原高中礼堂倒塌事件是1983年8月24日发生于台湾省台中县丰原高中的一场灾难事件,造成26死、86伤,也是台湾有史以来学生死伤最严重的一次校园灾难。[1][2]

经过

1983年8月24日,丰原高中的大礼堂正在举行647位新生的入学训练。下午一点半,生活教育课开始六分钟后,礼堂左边突然冲下大水,之后天花板掉落,礼堂内的人群纷纷向两边大门逃跑,不到三十秒屋顶即塌毁,这时还有三百多名学生没有逃出来,被压在瓦砾堆下。

两百多名工兵随后赶到,动用电剪、切割机械挖掘遭埋学生,有的压在扭曲的钢架和水泥块里的学生,因为瓦砾钢架太重,就算挖到手脚也拉不起来,救难人员借来能够撑起数百公斤的千斤顶,但是根本没用,一直到运来工厂用的50公吨千斤顶,才有办法救出学生,多名医生也到场救护。

事发当时男生坐右边、女生坐左边,屋顶也是在左方塌下,所以压在下面死亡者大多是女学生。

事后

伤亡人数

事后统计总共有26人死亡、86人受轻重伤。

事件究责

该大礼堂于事发两个月前花费一百二十万元新台币在楼顶加盖防漏设施,工程公司还提出保证书,保证使用期限十五年,遇到地震时震度在0.2仍然可以承受,并且绝不漏水。在完工验收后十八天,发生豪雨,屋顶积水超过二十公分,礼堂坍塌。

该建筑物原设计师李嘉瑞认为设计没有问题,礼堂会倒塌是因为屋顶蓄水过多。检察官立刻在丰原高中开起临时侦查庭,传讯校长和建筑师,扣押礼堂的防漏工程施工资料,追查倒塌原因。

随后查出丰中大礼堂兴建时是在都市计画之外,故不必请领建照,施工进度一半时,都市计画实施,县府通知应请领建照,但在办手续时,县府表示应建造地下室,并检附土地所有权状。同时因镇公所购买校地时未办过户,后来地价上涨,发生纠纷,到事故发生时土地都还没有过户。因此,出事时的丰中大礼堂才没有建照与使用执照,成为大违建。

事故祸首不是原本礼堂的设计不良,而是用于积水隔热的楼顶加盖防漏设施,未考虑到屋顶的载重能力与排水,而使得屋顶积水超出建物的载重能力。

当时的台湾省政府教育厅厅长黄昆辉在隔天就立刻请辞负起政治责任,而最后鉴定结果出炉,建筑学会认为丰原中学礼堂倒塌原因,主要是屋顶负荷过大,柱头偷工减料,导致混凝土强度不足。法院因此认定设计师李嘉瑞和营造厂负责人王进忠,没有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十二名被告依贪污和过失致死罪判刑,建商必须赔偿两千多万。

参考文献

  1. 最高法院 86 年台上字第 1980 号民事判决.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1997-06-20 [2016-02-14]. 
  2. 台北一中学塌屋顶 一百多名学生死伤 仍有学生被埋钢筋混凝土堆中. 大公报第二版. 198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