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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溪乡 |
中文名 :贝溪乡 所属地区: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
贝溪乡(已撤销),隶属于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地处桂东县城西南部,东交大塘镇、普乐镇,南邻沙田镇,西与四都镇接壤,北接四都镇、流源乡,距桂东县城34千米,总面积50.4平方千米。 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总人口有6282人。 清代,属桂东县第二都;1984年,由贝溪公社改为贝溪乡。截至2014年10月31日,贝溪乡辖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南边村。2015年,原贝溪乡原贝溪乡、沙田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沙田镇。 2011年,贝溪乡财政总收入31.5万元,比2010年增长19.8%。 [1]
目录
位置境域
贝溪乡地处桂东县城西南部,东交大塘镇、普乐镇,南邻沙田镇,西与四都镇接壤,北接四都镇、流源乡,距桂东县城34千米,总面积50.4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贝溪乡地处山地,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最高峰青鹅仙位于大塘镇盆洞村与贝溪乡大岭村交界处,海拔1879米;最低点娥颈亭位于沙田镇水庄村与贝溪乡南边村交界处,海拔710米。
气候
贝溪乡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5.4℃,1月平均气温6.1℃:7月平均气温24.1℃;生长期年平均156天,无霜期年平均243天、最长达288天,最短为192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58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683.5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78天,降雨集中在每年3—8月,6月最多。
自然灾害
贝溪乡自然灾害有旱涝、冰冻、连阴雨、冰雹、地质灾害等。
自然资源
2011年,贝溪乡有耕地6360亩,人均1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417亩,林地6.6万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总人口有6282人。总人口中,男性3330人,占53%:女性2952人,占47%;14岁以下687人,占10.9%;15—64岁4735人,占75.4%;65岁以上860人,占13.7%;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贝溪乡人口出生率10‰,人口死亡率3‰,人口自然增长率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25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贝溪乡财政总收入31.5万元,比2010年增长19.8%。
农业
2011年,贝溪乡农业总产值1635万元,比2010年增长75.6%,农业增加值占全乡生产总值的24.1%。贝溪乡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2011年,贝溪乡生产粮食2071.4吨,人均329.7千克,其中水稻1562.2吨。贝溪乡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茶、药材、蔬菜等。2011年,贝溪乡油料作物种植面积2026亩,产量830吨,其中花生160吨;蔬菜种植面积1354亩,产量2274.7吨。贝溪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2011年,贝溪乡生猪饲养量11408头,年末存栏7863头:牛饲养量2578头,年末存栏1972头;家禽饲养量24781羽,上市家禽12360羽。2011年,贝溪乡生产肉类336吨,其中猪肉255吨,牛肉62吨,禽蛋12吨。
工业
2011年,贝溪乡工业总产值为2010万元,比2010年增长22.8%,工业增加值占全乡生产总值的29.7%。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77人,专任教师2人;小学2所,在校生266人,专任教师2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贝溪乡教育经费达13.3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5万元,比2010年增长3%;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5.2%,比201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
文体事业
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有文化馆1个,建筑面积310平方米。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有卫生院1所;设病床8张,固定资产总值4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5人,其中执业医师2人,执业助理医师2人。2011年,贝溪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000人次。2011年,贝溪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7.6%,免费婚检率61.4%,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3.2%。
社会保障
2011年,贝溪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76户,人数553人,支出45.2万元,比2010年增长11.2%,月人均68.1元,比2010年增长8.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30人,支出14.1万元,比2010年增长30%:农村医疗救助30人次,支出5.8万元,比2010年增长16.4%:农村临时救济99人次,支出2万元,比2010年增长3%;救灾支出3.6万元,比2010年增长5%;抚恤事业费支出17.3万元。2011年,贝溪乡新增就业人员110人,有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截至2011年末,贝溪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3774人,比2010年末增加850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504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74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4872人;参加工伤保险7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