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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别二首》是唐代诗人杜牧创作的组诗作品。

第一首着重写扬州一位歌妓的美丽,赞扬她是扬州歌女中美艳第一。首句描摹少女身姿体态,妙龄丰韵;二句以花喻人,写她娇小秀美;三、四两句,以星拱月,写扬州佳丽极多,唯她独俏。手法上强此弱彼,语言精萃麻利,挥洒自如,情感真挚明朗。第二首着重写惜别,描绘与歌妓的筵席上难分难舍的情怀。首名写离筵之上压抑无语,似乎冷淡无情;次句以"笑不成"点明原非无情,而是郁悒感伤,实乃多情,回应首句。最后两句移情于烛,赋予其人的丰富感情,含思深婉,缠绵悱恻。

作品原文

赠别二首

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词句注释

⑴娉娉袅袅:形容女子体态轻盈美好。十三余:言其年龄。

⑵豆蔻:据《本草》载,豆蔻花生于叶间,南人取其未大开者,谓之含胎花,常以比喻处女。

⑶"春风二句":说繁华的扬州城中,十里长街上有多少歌楼舞榭,珠帘翠幕中有多少佳人姝丽,但都不如这位少女美丽动人。

⑷"多情"一句:意谓多情者满腔情绪,一时无法表达,只能无言相对,倒象彼此无情。

⑸樽:古代盛酒的器具。

折叠白话译文 其一

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年华,

活象二月初含苞待放一朵豆蔻花。

看遍扬州城十里长街的青春佳丽,

卷起珠帘卖俏粉黛没有比得上她。

其二

聚首如胶似漆作别却象无情;

只觉得酒筵上要笑笑不出声。

案头蜡烛有心它还依依惜别;

你看它替我们流泪流到天明。

创作背景

这两首诗是诗人杜牧在大和九年(835年),由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离扬州奔赴长安,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之作。

文学赏析

其一

第一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从同题另一首("多情却似总无情")看,彼此感情相当深挚。不过那一首诗重在"惜别",这一首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第一句就形容了一番:"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七个字中既无一个人称,也不沾一个名词,却能给读者完整、鲜明生动的印象,使人如目睹那美丽的倩影。其效果不下于"翩若惊鸿,宛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曹植《洛神赋》)那样具体的描写。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只这一句。就这一句还避实就虚,其造句真算得空灵入妙。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是将花比女子。"豆蔻"产于南方,其花成穗时,嫩叶卷之而生,穗头深红,叶渐展开,花渐放出,颜色稍淡。南方人摘其含苞待放者,美其名曰"含胎花",常用来比喻处女。而"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而花在枝"梢头",随风颤袅者,当尤为可爱。所以"豆蔻梢头"又暗自照应了"娉娉袅袅"四字。这里的比喻不仅语新,而且十分精妙,又似信手拈来,写出人似花美,花因人艳,说它新颖独到是不过分的。一切"如花似玉"、"倾国倾城"之类比喻形容,在这样的诗句面前都会黯然失色。而杜牧写到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开始,他的才情尚未发挥尽致。

当时诗人正要离开扬州,"赠别"的对象就是他在幕僚失意生活中结识的一位扬州的歌妓。所以第三句写到"扬州路"。唐代的扬州经济文化繁荣,时有"扬一益(成都)二"之称。"春风"句意兴酣畅,渲染出大都会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睹十里长街,车水马龙,花枝招展。这里歌台舞榭密集,美女如云。"珠帘"是歌楼房栊设置,"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升庵诗话》云:"书生作文,务强此而弱彼,谓之'尊题'。"杜牧此处的修辞就是"尊题格"。但由于前两句美妙的比喻,这里"强此弱彼"的写法显得自然入妙。

杜牧此诗,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二十八字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真俊爽轻利之至。别情人不用一个"你(君、卿)"字;赞美人不用一个"女"字;甚至没有一个"花"字、"美"字,"不著一字"而能"尽得风流"。语言空灵清妙,贵有个性。[1]

其二

这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

齐、梁之际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黯然销魂"四字。但这种感情的表现,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这种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诗不用"悲"、"愁"等字,却写得坦率、真挚,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象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出来了。"唯觉樽前笑不成",要写离别的悲苦,他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题为"赠别",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借物抒情。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这就是刘勰所说的:"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文心雕龙·物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就诗而论,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很真挚的。杜牧为人刚直有节,敢论列大事,却也不拘小节,好歌舞,风情颇张,此诗亦可见此意。

扩展资料

这首组诗是诗人杜牧在大和九年(835年),由淮南节度使掌*升任监察御史,离扬州奔赴长安,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之作,第一首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

全诗正面描述女子美丽的就只第一首第一句,第二句不再写女子,转而写春花,是将花比女子,“二月初”的豆蔻花正是这种“含胎花”,用来比喻“十三余”的小歌女,是形象优美而又贴切的。第一首从意中人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闹市,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又烘托出意中人。

而组诗的第二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千头万绪的。“多情却似总无情”,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著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彩。

“唯觉樽前笑不成”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蜡烛有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的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垂泪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

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三十余,杜蔻梢头二月初。"这里“豆蔻年华”指的是女子多少岁

指少女十三岁。代指少女的青春年华。

“豆蔻”也被称为“含胎花”,豆蔻花人们习惯称十三四岁是女孩子的豆蔻年华,这个典故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一首著名的七言绝句《赠别》: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是杜牧离开扬州的时候,写给一位只有十三岁左右名叫张好好的风尘女子的诗。诗中形容这位柔弱美丽的少女,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嫩芽,含苞待放。因此,前人也曾有注解:“牧之诗咏娼女,言美而少,如豆蔻花之未开。”

春天的花卉很多,为什么独独选中豆蔻花来比喻少女呢?原来豆蔻含苞之时,显得非常丰满,因此民间俗称其为“含胎花”,在诗文中也常用它来比喻*。在各色豆蔻花中,又以红豆蔻花为最美,其花芯中央有两瓣相并,形似同心,一向被视为爱情的象征,清人诗云:“结就同心蕊,因标连理枝。”指的就是它。后世吟咏豆蔻的诗,大多含有这种寓意。[2]

名家点评

其一

杨慎《升庵诗话》:杜牧之诗:“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刘孟熙谓:《本草》云:“豆蔻未开者,谓之含胎花。言少而娠也。”……牧之诗本咏娼女,言其美而且少,未经事人,如豆蔻花之未开耳。此为风情言,非为求嗣言也。若娼而娠,人方厌之,以为“绿叶成阴”矣,何事入咏乎?

吴景旭《历代诗话》:嵇含《南方草木状》云:豆蔻花,其苗如芦,其叶似姜,其花作穗,嫩叶卷之而生。花微红,穗头深色;叶渐舒,花渐出。……《本草》亦状其花之吐而尚含蕴于叶间,有如人之娠耳,孟熙正引此意,非直谓少女之娠也。升庵误会“少而娠”之语,添出“求嗣”一案,可笑。

《因树屋书影》:杜牧之诗:“婷婷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此花无实,不与草豆蔻同种。每蕊心有两瓣相并,词人托兴曰比目、连理云(《桂海虞衡志》云),读此,始知诗人用“豆蔻”之目。

其二

张戒《岁寒堂诗话》:杜牧之云:“多情却似总无情……”意非不佳,然而词意浅露,略无馀蕴。元、白、张籍,其病正在此:只知道得人心中事,而不知道尽则又浅露也。

黄叔灿《唐诗笺注》:曰“却似”,曰“唯觉”,形容妙矣。下却借蜡烛托寄,曰“有心”,曰“替人”,更妙。宋人评牧之诗:豪而艳,宕而丽,其绝句于晚唐中尤为出色。

《精选评注五朝诗学津梁》:不言人而言烛,衬笔绝佳。

作者简介

杜牧,字牧之,号称杜紫薇,又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晚唐时期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三朝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唐文宗大和二年26岁中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最终官至中书舍人。岁暮卒于长安,终年五十岁。晚唐杰出诗人,尤以七言绝句著称,内容以咏史抒怀为主。他的古体诗受杜甫、韩愈的影响,题材广阔,笔力峭健。他的近体诗则以文词清丽、情韵跌宕见长。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跟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开来,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3]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