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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於1945年9月2日宣布獨立為越南民主共和國[1],結束君主制度。 1946 年 1 月 6 日是越南人第一次可以直接選舉自己的國會代表。
2013年越南憲法規定,越南國會任期為5年,國會代表由直接、 平等、匿名之普選選出。國會是越南最大的權力機構,由國會代表中選出國會主席、國家主席、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國家政務官員。每個越南公民滿18歲就有選舉權、滿21歲就可以參選為越南國會代表或各級人民委員會代表。有意參選的人登記參選後,經過多場選區見面會與選民接觸及三次的協商會議後,才能正式成為候選人。
選舉當天,選民帶著選舉證至投票所領票,再用筆和尺將自己不喜歡的候選人名字劃線刪除。選舉結束後由投票所人員在選舉證蓋「已投票」之印章,表示完成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