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軒尼詩(英語:KCMG Sir John Pope Hennessy,1834年4月5日—1891年6月3日),英國政治家、殖民地官員。英國派駐香港的第8任港督。
早年事蹟
軒尼詩父親是獸皮商人,母親是牛油商人之女,夫婦二人都是信仰羅馬天主教、反對英國統治的人士。軒尼詩的父親稱自己為當地鄉紳的後代,自號凱里郡巴利軒尼詩的軒尼詩(Hennessy of Ballyhennessy, co. Kerry)。
軒尼詩年幼時體弱多病,患有慢性支氣管炎,不能上學,只能在家中隨私人教師學習。他在愛爾蘭女皇大學修讀醫科,以一級榮譽畢業。
1855年5月,軒尼詩離開愛爾蘭,前往英格蘭,到倫敦查靈十字醫院繼續學醫,次年卻棄醫從政,到樞密院辦公室任職員。後來,入讀內殿律師學院,修讀法律。
香港總督
軒尼詩於1877年4月2日就任港督,在任期間,意識到華人對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當時在港的中國人被分為次等公民,有見及此,軒尼詩廢除了禁止華人在中環購買土地、建造樓宇及經營業務的法令,使得中環地區開始急劇發展、一如以往他在外地當首長的做法,把笞刑刑具九尾鞭的死刑解除。此外,軒尼詩准許香港華人歸化英籍,成為英國公民,並于1880年委任伍廷芳出任定例局(立法局、立法會的前身)首位華人議員並打破自1842年以來華人不准參政的局面。由於任內大大提升華人的地位和開明,使英人不滿,更被英商向倫敦反映,最後連他命名的道路也要離任後一段很長的時間才出現。
除了華人在香港的地位提高之外,軒尼詩在籌組保護良家女的保良局方面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此外,他還對香港的刑罰制度作出改革,包括減少笞刑,不過當時的英國殖民地部大臣卡納芬伯爵認為,如果對中國某些階級的罪犯停止笞刑,將吸引廣東的犯罪分子紛紛前來香港。
雖說提高了香港華人的地位,但軒尼詩在教育政策上,主張英語教學,包括把當時的中央書院原來各四小時的中英文教學制度,改為五小時英文教學、二小時半中文教學,同時又把英語列為必修課。在1895年起,規定新設立的學校若不以英語為教學媒介,便不能獲得政府資助。
以他命名的事物
- 軒尼詩道:連接香港灣仔與銅鑼灣的主要道路。
- 軒尼詩道官立小學:以軒尼詩道命名的香港官立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