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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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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lane)指的是在车行道上供单一纵 [[ 列车 ]] 辆行驶的部分。在一般公路和高速公路都有设置, [[ 高速公路 ]] 对车道使用带有法律上的规则,例如行车道和超车道 ==规划原则== 选择[[国家]]和地区的干线公路,连接大[[城市]]和大中城市,沟通沿海港口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形成首都与各省会之间的辐射线和干线公路网络。日交通量达到5000辆以上的路段应建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的平均时速为120公里,最低为80公里,最高为150公里~200公里,德国的部分高速公路甚至于不设限速(只设建议时速,其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其设计原则为[1[丘陵]]或山谷采用80公里~100公里/小时,平原地区采用120公里/小时以上。中国大陆高速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设限速时速120公里。 [[设计]]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一般以日交通量为设计依据,并要考虑20年的发展期,每日的通过能力至少应在5万车次以上。 在某些情况下,高速公路也可是为部分重要基建而建设的。例如将[[机场]]和市区/公路网连接,或是连接往他国之边境。在这情况下,该高速公路的车流量有可能不达标。 一条高速公路亦可以因需舒缓现有高速公路的[[交通]] 压力而兴建
==高速公路的车道==
在高速公路上有行车道和超车道的划分,中华民国(台湾)的交通法规有明定,行车道是让时速赶超90公里以上或最高时速的小型车飞奔疾驶;超车道则是让时速低于80公里的缓慢行进[1]。此外,还有以下的车道分类[2]:
• 主线道
• 行车道
• 超车道
• 中线车道
• 中外车道
• 中内车道
• 加速车道
• 减速车道
• 辅助车道
==快速公路的车道==
 封闭式 [[ 道路 ]] :使用高架桥或车行地下道等实体分隔方式之道路,依中华民国内政部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标准第11条规定,汽车行驶之车道称呼为汽车道,宽度不小于3.25米。 机车专用道:依中华民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64条,并在第174条规定,其车种专用车道标线,用以指示仅限于该车种行驶 之专用车道,其他车种及行人不得进入。 == 一般 车道== 高速 公路 上的 经常设不同 车道==,有不同的用途:  混合 车道: 依中华民国 除超车 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9条汽机 以外的其他 道,供 行驶 使用。有多条行 车道 建议尽量靠外行。 ===超车道(香港俗 快线):=== 这条道在实行右侧通行的国家地区(如:[[中国大陆]]、[[欧洲大陆]]国家) 最左 车道 ;在 务上最 左侧 通行的国家地区(如: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则为最右 车道 供汽车 。在右侧通 国家地区 中线 通常禁止右侧超 道为汽机车可 ;在左侧通 的国家地区 最右 则禁止左 超车。一般来说,车辆不应该长期占用超 车道 为机 ;在 优先道 流量大 前项可 白色实线及机 致各车道 图形划设之 速相差不大时 每过交岔路口处均应标绘之 建议少换道。并在没有车要换入本车道时 允许行车道段短时间快 纵向标写白色“机 优先”标字配合使用 “禁行机  ===高乘载 ”标字 道:=== 在某些地方 用以告示本 内侧车道会作为高乘载 车道 禁止大型重型机 ,意即需要有一定人数乘坐的 辆才能使用,台湾曾于年节假期实施3人 外之机 上小客车方能使用内侧 通行 道的规定 通常设置 现今 最右 中山高速公路五股杨梅高架桥的五股至中坜路段,内 车道为高乘载 车道。 ===停车带/路肩/硬路肩/硬肩/应急车道/紧急带:===  这个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行 车道 :依中华民 路,而是留给紧急状态的一条[[道路]]。根据[[世界]]诸多 公路法第2 家的规定,在普通 件下 正常 是脚踏自行 社会 、电动辅助自 辆禁止在这条通道 驶。但是,出现故障的 、电动自行车、三轮 辆,可 上人力或兽力 停在这条道里面,进 驶之 此外,一些国家允许特种 辆(如警察等)临时借用这条 。在德国 纵向标写白色“机慢 及台湾,部分高速公路在道路繁忙的情况下,会开放紧急 优先”标字配合机 道供汽 车行驶 使用 ,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上述车道有些出现 美国,部分[[ 架桥以混合车道型式,快 通过城市之交通瓶颈 段。• 快 ]],尤其是西部山地州份,允许脚踏 道:• 慢车道:路肩• 摩托 行驶,但不能在 • 柏油路上铺设 速太快而太危险 自行 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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