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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第一卷 三女性 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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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第一卷 三女性 二出自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还乡》,小说主要描写珠宝商人克林·姚伯同妻子游苔莎两人之间不同理想的矛盾冲突。克林·姚伯受到进步思想的影响。厌倦了大都市巴黎的奢华生活,毅然放弃而返乡,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并爱上了一心追求城市生活的美丽姑娘游苔莎。他们都无法说服对方放弃理想,游苔莎实现不了借助丈夫去巴黎的愿望,同情人韦狄私奔,结果双双落水而死。克林失去了妻子,教育事业也得不到农民的支持,理想幻灭,最后当了传教士。[1]

第一卷 三女性 二、人物和愁恨携手同登场

一个老头儿顺着这条大道走来。他满头的白发,好像一座雪山,两个肩膀佝偻着,全身都显出老迈的样子来。他戴着一顶光面儿帽子,披着一件老式海员外氅,穿着一双皮鞋,他那衣服上钉的铜钮子,上面还都铸着船锚的花样。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简直跟他的第三条腿一样,每隔几英寸,他就非把它的下端往地上一拄不可。看他那种样子,准会有人说,他当年大概是海军军官一流人物。

那条长而走起来很吃力的大道在他面前展开:空旷、干燥、白漫漫的。大道可以畅通到荒原各处,它把那一大片昏暗的地面平分作两半,好像满头黑发中间的一道缝儿,逦迤起伏,越远越细,一直伸展到最远的天边才消失了。

老头儿时时抬头,把面前他要穿行的那片旷野使劲儿打量。打量了半天,他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儿,在他前面远远蠕动;再仔细一看,那个黑点儿仿佛是一辆车,也朝着他所要去的方向前进。在那样一大片景物上,只有这一点点会活动的东西,因此景物上一般的荒凉僻静,反倒叫它衬托得越发明显。大车进行得很慢,老头儿离它显而易见一步近一步。

老头儿走得更靠跟前的时候,只见那件东西原来是一辆有弹簧轮子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是一种令人悚然的红色。赶车的跟在车旁,也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那种颜色并不是暂时涂在他的外表的,而是渗到他的皮肤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的原因老头儿却很明白。原来这个赶车的人是一个卖红土的;他专管把红土卖给乡下人去染绵羊①。他这行人,在维塞斯那块地方上,眼看就要完全绝迹了;在现在的乡村里,他的地位正和一百年前的鸵鸵②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现时一般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了起来,成了一种稀罕、有趣、快要绝迹的环节。

①红土……染绵羊:英国地志家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红土是一种红粉,过去有一个时期,农民曾大量用这种东西,在羊身上作记号,并一度专靠穿乡游巷的小贩供给。现在(1913)绝少看见这种人了。”红土是一种像土的红色铁矿,染绵羊是赶羊到“庙会”出卖时,在羊身上作记号,以免和别人的羊混杂。

②鸵鸵:鸟名,十六世纪时,发现于冒锐些司岛,形状活动,笨拙不灵,十七世纪末绝迹。

这位年老的军官,一点一点地赶上了他前面那位同路的行人,问他晚上好。红土贩子转过脸来,还礼回答;只听他的腔调,抑郁沉闷、含有心事。他的年纪很轻。他长得虽然不能说一准齐整,却也差不多够得上齐整两个字,要是说他本来生得不错,大概不会有人反对。他的眼睛,在红色的脸上闪烁,自然透着有些奇怪,但是眼睛本身却很引人注意:跟鸷鸟的眼一样锐利,像秋天的雾一样蔚蓝。他没有连鬓胡子,也没有八字须,所以他那脸的下半截都光光的,露出柔和的曲线来。他的嘴唇薄薄的,虽然那时好像因为有心事,紧闭在一起,但是两个嘴角,有的时候,却会作出一种可爱的抽搐动作①。他穿着一套紧紧合体的灯芯绒衣服,料子很好,又没穿得怎么旧,他穿着很合身分;只是叫他那种营业给弄得失去本色了。这套衣服正把他那好看的身材显示出来。从他那种生活富裕的神气上看,就可以知道,他的职业虽然不高,他的生活却并不坏。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有出息的人,却会把这样一副好看的外表,埋没在这样一种奇怪的职业里呢?凡是观察他的人,一定自然而然地会提出这样的诘问。

①可爱的抽搐动作:比较哈代的《马号队长》第三十六章,“哈代舰长那两个嘴角,时而幽默,时而严峻,抽搐活动。”《绿林陰下》第一部第八章,“老麦克勒的嘴,这儿那儿抽搐,好像要笑却又不知道从哪儿笑起似的。”

他和老头儿寒暄完了,就不愿意再说话了,不过他们两个,仍旧并排走去,因为那位年老的旅人,好像很愿意有人作伴。那时候,只听见辚磷的车轮声,沙沙的脚步声,拉车那两匹鬣毛蓬松的矮种马①得得的蹄声和四围一片棕黄色野草上呼呼的风声,除此而外,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那两匹拉车的马是身材短小、吃苦耐劳的畜牲,介乎盖娄维②和爱司姆③之间的一种,这儿都管它们叫“荒原马④”。

①矮种马:英国四英尺八英寸或四英尺四英寸以下的马。

②盖娄维:苏格兰地名,也是该地所产马名。

③爱司姆:英国西南部地名,大半荒凉,未经开发,野鹿野马成群。那上面产的野马,叫爱司姆马。

④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给红土贩子拉大篷车那两匹粗壮耐劳的矮种马,从前本是爱敦荒原上极普通的野马,但是现在(1913)却一个也看不见了。”

他们这样一路往前走去的时候,红土贩子有时离开他的同伴,去到篷车后面,扒着一个小窗户眼儿往车里看。看的神气老是焦虑的。他看完了,仍旧回到老头儿身旁,老头儿跟着就又谈起乡村的种种情况,红土贩子仍旧心不在焉地回答,跟着他们两个就又都静默起来。他们两个,谁都不觉得这种静默别扭。本来在这种静僻的去处,行路的人互相寒暄以后,往往有在一块走好些英里地不再说一句话的;在这种地方上,相伴同行,就等于相对忘言:因为这种地方,不同于城市,那上面的相伴,只要一方面有一丁点不愿意的倾向,就马上可以终止,而不终止本身,就是愿意交接的表现。

要不是因为红土贩子屡次往车里看,那他们两个也许会一直等到分手的时候,不再说一句话的。但是在他第五次看完了回来以后,老头儿却问:“你车里除了货物以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不错。”

“是一个得你时时刻刻照料的人吧?”

“不错。”

他们说完了这句话,过了不大的一会儿,车里发出一种细弱的喊声。红土贩子听见了,又急忙走到车后,往车里看了一看,又回到了原处。

“我说,伙计,你车里是个小孩儿吧?”

“不是。老先生,是个女人。”

“怎么!会是个女人!她叫唤什么?”

“她在车里睡着了;因为她坐不惯车,所以老睡不稳,老做梦。”

“是个年轻的女人吗?”

“不错,是个年轻的女人。”

“倒退回四十年去,那我可就要觉得有意思了。她是你的太太吧?”

“她是我的太太!”那位车夫露出酸辛感慨的样子来说,“她那样的身分,我这种人哪儿高攀得上。不过,我无缘无故跟你说这种话,真是毫无道理了。”

“不错。可是也不见得你不跟我说就有道理呀!难道你对我说了,我还能对你或者她有妨碍的去处不成?”

红土贩子往老头儿的脸上瞅了一会儿,才说:“好罢,老先生,我就对你说一说吧。我认识她不止一天了;其实我要是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也许反倒好哪。不过现在她是和我无干,我也和她无涉的了。今天那个地方,要是有更好一点儿的车,她也决不会跑到我这辆车里来的。”

“我可以打听打听是哪个地方吗?”

“安格堡。”①

①安格堡:底本是维罗姆。

“那个地方我可熟啦。她在那儿干什么来着?”

“哦,没有什么——可说的。我只知道,她现在累得要死,又不大舒服,所以她才老睡不稳。一个钟头以前她才睡着了,那倒还能叫她休息休息。”

“她一定是一个挺好看的姑娘了?”

“得这样说。”

这老头儿很感兴趣的样子回过头去,一面把眼盯住了车上的窗户,一面嘴里说:

“放肆得很,我看看她成不成?”

“不成,”红土贩子突然说。“天太黑了,你那双老眼未必看得清楚;再说,我也没有答应你的权力。谢谢上帝,她睡得稳沉了:我只盼望她没到家以前千万别醒才好。”

“她是谁呀?是不是住在这一带的?”

“对不起,老先生;你就不用管她是谁啦,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

“莫不她就是住在布露恩的那位姑娘?人家近来对她,可很有些风言风语的。要真是她,那我可认得;我还能猜出来出了什么事哪。”

“那你就不必管啦,没有关系……我说,老先生,对不起,咱们不能一块儿再往前走啦。我的马乏啦,我还有老远的路哪,我要让我的马先在这个山坡下面歇一个钟头。”

老头儿很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同时红土贩子把车和马拉到草地上,对老头儿说了一声“夜安”,老头儿还了礼,就仍旧像先前那样,自己往前走去了。

红土贩子眼看着老头儿的形体在路上越去越远,一直看到它变成一个小点儿,在渐渐昏暗的暮色里消失了,那时候,他才从拴在车下的草捆里,取出一些干草来,把一部分扔在马前面,把其余的扎成了一束,放在车旁的地上。他在这一束干草上面坐下,把背脊靠在车轮子上。车里一种低微娇细的呼吸,送到他的耳朵里面,他听起来,好像心里觉得很舒坦的样子,同时一声不响,把四周的景物观察,仿佛在那儿考虑他下一步该怎么办。

处在爱敦荒原的山谷里面,当着这种昼夜交替的时候,作事沉静迟延,好像是一种本分,因为荒原自己,好像就有迟延、停顿、犹豫、踌躇的神情。这就是荒原所特有的恬静状态。不过这种恬静状态,并不是因为荒原上面实际一切完全停滞,却是因为那上面活动非常懒慢。如果一种生命,本来健全,却看着好像恹恹一息,那当然要惹人注意的了:荒原的情况,虽然看着像沙漠那样毫无生气,实在却像草原,甚至于森林,那样生气勃勃,所以凡是琢磨它的人,总要对它特别用心,特别注意,好像我们平常听含蓄吞吐的谈话,也总特别注意、特别用心一样。

红土贩子眼前的景物,是一片重重叠叠的丘阜,一个比一个高起,从大路上平坦的地方开始,一直往后伸到荒原的腹地。只见丘阜、坑谷、坡崖、冈峦,一个跟着一个,一直簇起一座高山,界着依然明亮的天空耸立。那位旅人的目光,在这些景物上看了一时,最后落到山上一件引人注目的东西上。那是一座古冢①。这一个由它那天然的地平上臌起来的圆形土丘,就在这一片荒原上,占据了它那最荒僻的山上最高的地点。虽然现在从山谷里看来,这个古冢,不过像爱特拉②的额上长的小瘤子那样,但是它本身的体积,却的确不小。在这一片灌莽丛杂的地域上,它就是一个中心枢纽。

①古冢:多塞特郡古物中最多的一种,数过一千,多见于山顶高处。有的形圆,为铜器时人葬地;有的形长,为新石器时人葬地。

②爱特拉:希腊神话,泰坦之一,与天帝战败,被罚以背承天。

这位路旁休息的行人,朝着那座古冢远远地望去,只觉本来那个古冢的顶儿,就是全副景物里最高的地点的了;但是现在他却看出来,另有一件东西,比古冢还高,在古冢顶儿上出现。它从那个半圆球形的土阜上面耸起,好像一个铁盔上的尖顶一样。那时候,那片荒原,既是古老久远,和现代一切完全分隔,因此一位富于想象的生人,刚一看见这个形影,也许会自然而然地把他看成一个经营那座古冢的凯尔特人①。他好像是凯尔特人里面最后的一位,在和他的同族人一同投入冥冥的长夜以前,先自己沉思一刻似的。

①凯尔特人:古时欧洲中部和西部的一种民族,包合法国地方的高卢人,英国地方的不列颠人。哈代用以泛称有史以前居于英伦之民族。

那个人形在那儿站定,跟下面的丘阜一样,一动也不动。那时候,只见山峦在丘原上耸起,古冢在山峦上耸起,人形在古冢上耸起,人形上面,如果还有别的什么,那也只能是在天球仪上测绘的,而不是能在别的地方上测绘的①。

①天球仪上测绘的:主要为星座。故此处等于说,人形之上,别无它物,只有星辰。

这片郁苍重叠的丘阜,让这个人形一装点,就显得又完整又美妙,它们所以应该有那样一幅规模,显然就是因为有这个人形。要是群山之上,没有这个人形,那就好像一个圆形屋顶上没有亭形天窗①一样;有了这个人形,然后那一片迤逦铺张的底座,才显得没有艺术上的缺陷。那一大片景物,说起来很特别,处处都协调,那片山谷、那个山峦那座古冢,还有古冢上那个人形,都是全部里面缺一不可的东西。要是观察这片景物,只看这一部分,或者只看那一部分,那都只能算是窥见一斑,而不能算是看见全豹。

①圆形屋顶……亭形天窗:美国作家诺顿在《中古教堂建筑的历史研究》里说:“在圆形屋顶上要有一个亭形天窗;那是那整个一片的大建筑上必要的顶尖,并且圆屋顶的效用,也有一大部分依赖于它的配衬和式样。”圆屋顶是文艺复兴式建筑形式特点之一,其代表作为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等。

这一个人形,和这一片静静的结构,既然好像是手臂相连,完全一体,那么要是这一体之中,忽然看见人形自己单独活动起来,那我们心里,一定要觉得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的了。在人形只占一部分这片景物上,既然全体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静止固定,那么要是其中有一部分,忽然不静止、不固定起来,那当然要让人生出混乱的感觉来的了。

然而当时发生的,却正是这种事实。因为那个人形,分明改变了固定的状态,挪动了一两步,并且把身子一转。它好像吃了一惊似的,急忙从古冢右面往下跑去,快得像花朵儿上溜下去的露水珠儿一般,一转眼就看不见了。它这一活动,已经足以把它的特点表示得更清楚了;只见那个形体是一个女人的。

那个女人忽然躲开的原因,现在明白了。原来她刚从古冢右边跑了下去,跟着古冢左边的天空里,就露出一个人来,肩上担着东西;那个人上了古冢,就把担的东西放在古冢顶儿上。只见他身后面还跟了一个,跟了两个,三个,四个;到后来,那座古冢上面,全叫担着东西的人占满了。

现在只看这些负天而来的哑剧演员,还看不出什么别的情况;仅仅有一样事可以猜得出来,那就是,原先那个女人,和这些把她挤走了的人,并没有什么关系。她本是小心在意躲避他们的,并且她到古冢上来的目的,也和他们的不同。那位远观景物的旅客,心里老惦着那位已经走了的女人,好像觉得她比刚来的那些人会更重要,会更有意思,会更有值得听一听的身世,因此就不知不觉地把那些刚来的人,看成了乱来硬闯。但是那一班人却在那个地方上待下了,把那个地方占据了,而那位单独行动的女人,虽然先前像女王一般,独自统领了这片荒僻的原野,现在却好像一时半刻难再回来——[2]

作者简介

托马斯·哈代,英国诗人、小说家。他是横跨两个世纪的作家,早期和中期的创作以小说为主,继承和发扬了维多利亚时代文学传统;晚年以其出色的诗歌开拓了英国20世纪的文学。[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