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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是一個專有名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目錄

名詞解釋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徵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

退稅的情況

需要退稅的情況一般包括:

1、因稅務機關的失誤而多征或者不應徵而征的稅款,需要退還給納稅人;

2、在實行預繳或者預扣稅款的情況下,最後在彙算清繳時有多餘的部分需要退還給納稅人;

3、作為稅收優惠政策的退稅,比如為鼓勵企業出口而實行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等等。

退稅的賬務處理

發生退稅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在本年度退回的情況:

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結轉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本年利潤

2、在下年度退回的情況: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如果是政策退稅的處理,則按「政府補助」處理即可: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所得稅退稅

留抵退稅會計分錄:

根據我國最新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收到退稅款項的當月,應將退稅額從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轉出,其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退還的期末留抵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出口退稅的會計分錄:

1、月末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算法中計算出的「應退稅額」,然後應該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2月末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算法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應該做以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退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彙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

申請條件

實行分期預繳、按期彙算結算的納稅人,在清算過程中形成的多繳稅款,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抵稅費。

以下業務也屬於彙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

1.「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的,因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足以抵減允許扣除項目金額,截至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計算試點納稅人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後的銷售額時予以抵減,應當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

2.對房產稅、城鎮土地稅稅源信息修改,以及增值稅、消費稅申報稅款小於預繳稅款,導致發生多繳稅款。

3.納稅人在批准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

【政策要點】

1.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2.自2022年4月1日起,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3.自2022年7月1日起,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二條規定的製造業等行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政策範圍,擴大至「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4.符合條件的養老托育行業納稅人可按規定享受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3.《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範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

4.《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3部門印發<養老托育服務業紓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1356號)

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納稅人申請彙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稅務機關按規定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稅款退庫。納稅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有誤的,稅務機關將通知納稅人更正,納稅人按要求更正後依法辦理退稅。

為方便辦理退稅,2022年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可選擇使用個稅APP及網站提供的簡易申報功能,便捷辦理彙算退稅。

申請2022年度彙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彙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彙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彙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後依法申請退稅。

一、彙算的主要內容

2022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2年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彙算不涉及納稅人的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按規定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二、無需辦理彙算的情形

納稅人在2022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彙算:

(一)彙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彙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彙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三、需要辦理彙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辦理彙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於彙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22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彙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2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彙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相關解讀: 與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變化有哪些?

《公告》總體上延續了前幾次彙算公告的框架與內容。主要的變化有:

一是在第四條「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號)規定,增加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個人養老金等可以在彙算中予以扣除的規定。

二是在第十一條「彙算服務」部分,進一步完善了預約辦稅制度,在維持預約辦稅起始時間(2月16日)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更優的辦理體驗。

三是在第十一條「彙算服務」部分,新增了對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

三、今年彙算新推出了哪些優化服務舉措?

今年彙算在確保優化服務常態化的基礎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務舉措:

(一)優先退稅服務範圍進一步擴大。在2021年度彙算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範圍,一是「下有小」的範圍拓展至填報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2年度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也納入優先退稅服務範圍。

(二)預約辦稅期限進一步延長。為向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使稅收公共服務更有效率、更有質量、更有秩序,2022年度彙算初期將繼續實施預約辦稅。有在3月1日-20日期間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後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辦理時間,並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彙算。3月21日後,納稅人無需預約,可在彙算期內隨時辦理。

(三)推出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智能掃碼填報服務。2022年個人養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實施,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填報享受2022年度稅前扣除。納稅人使用個稅APP掃描年度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並自動填報,在辦理彙算時享受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退稅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彙算清繳應納稅款的,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有關事項的公告》相關解讀:

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多繳稅款的處理:為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避免占壓納稅人資金,自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起,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彙算清繳應納稅款的,不再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納稅人應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