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方尊师归嵩山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送方尊师归嵩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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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大诗人王维的作品 |
《送方尊师归嵩山》是唐朝田园诗人代表、诗佛王维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被选为《全唐诗》的第128卷第12首。本诗主要描写了诗人和好友方尊师分别时的景色。
世有“李白是天才,杜甫是地才,王维是人才”之说,后人亦称王维为诗佛,此称谓不仅是言王维诗歌中的佛教意味和王维的宗教倾向,更表达了后人对王维在唐朝诗坛崇高地位的肯定。王维不仅是公认的诗佛,也是文人画的南山之宗(钱钟书称他为“盛唐画坛第一把交椅”),并且精通音律,善书法,篆的一手好刻印,是少有的全才。[1]
基本信息
作品名称;送方尊师归嵩山[2]
创作年代;唐代
作品出处;全唐诗
文学体裁;七言绝句
作者;王维
类型;唐诗
本段原文
《送方尊师归嵩山》
送方尊师归嵩山
作者:唐·王维
仙官欲往九龙潭,旄节朱幡倚石龛。
山压天中半天上,洞穿江底出江南。
瀑布杉松常带雨,夕阳苍翠忽成岚。
借问迎来双白鹤,已曾衡岳送苏耽。
本段注释
①尊师:对道士的敬称。
②仙官:有职位的神仙。此指方尊师。九龙潭:《大清一统志》卷二0五:"九龙潭,在登封县太室山(嵩山东峰)东岩之半。"
③幡:长幅直挂的旗。"旄节朱幡"盖指方尊师之仪仗。石龛:石室。按:嵩山有太室、少室二峰,其上皆各有石室。
④山压天中:谓嵩山居天下之中。
⑤洞:指九龙潭。
⑥"借问"二句:苏耽,古仙人。《水经注》卷三0引《桂阳列仙传》、《太平广记》卷一三引《洞仙传》皆称耽佳阳(郡名,治所在今湖南郴县)人,事母至孝,后成仙而去,然俱未尝言及白鹤之事。葛洪《神仙传》卷九载:苏仙公者,桂阳人也。一日,有数十白鹤降于苏氏之门,仙公乃跪而辞母,耸身入云,紫云捧足,群鹤翱翔,遂升云汉而去。据诸书所载事迹,苏耽、苏仙公当为一人。衡岳,在湖南衡山县西北,距郴县不远,此处借以指苏耽所居之地。
作者简介
王维(701-761),字摩诘,号摩诘居士,世称“王右丞”,唐朝著名诗人、画家。因笃信佛教,又被称为“诗佛”。][3]
公元701年,生于蒲州(今运城永济市)。开元九年(721年),中进士,任太乐丞,因伶人舞黄狮子受累,贬为济州司仓参军。开元二十三年,张九龄执政,擢为右拾遗,次年迁监察御史,后奉命出塞,为凉州河西节度幕判官。此后半官半隐居。安史之乱被捕后被迫出任伪职,战乱平息后下狱。因被俘时曾作《凝碧池》抒发亡国之痛和思念朝廷之情,又因其弟王缙平反有功请求削籍为兄赎罪,得宽宥,降为太子中允,后兼迁中书舍人,终尚书右丞。
王维诗在其生前以及后世,都享有盛名。史称其“名盛于开元、天宝间,豪英贵人虚左以迎,宁、薛诸王待若师友”(《新唐书》本传)。唐代宗曾誉之为“天下文宗”(《答王缙进王维集表诏》)。杜甫也称他“最传秀句寰区满”(《解闷》十二首之八)。唐末司空图则赞其“趣味澄复,若清沈之贯达”(《与王驾评诗书》)。昔人曾誉王维为“诗佛”,并与“诗圣”杜甫、“诗仙”李白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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