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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神學(Moral Theology ),基督教神學的一個分支,在內容上同基督教道德論。神人關係,主張人生實踐要以宗教信仰為基礎,神的旨意乃是道德生活的第一原則。
基督教神學[1]根據認識上帝的途徑之別,又有自然神學與啟示神學之分[2]。前者指運用人的天賦理性從自然世界入手而達到的對上帝的認識,後者指依靠神的特定啟示而獲得的對上帝的認識。
簡介
道德神學(Moral Theology),基督教神學的一個分支,在內容上同基督教道德論。直到十七世紀,基督教道德論還被視為教義神學的一部分。在此之後,天主教和新教的神學家都注意把這兩者區分開來。教義神學着重談信仰,道德神學着重談人生實踐。這兩者有許多共同之點,都講神人關係,都主張人生實踐要以宗教信仰為基礎,神的旨意乃是道德生活的第一原則。從這方面看,道德神學確實可以包容在教義神學中。然而要在它們當中加以區別也是可能的。信仰一方面是接受上帝的恩典,一方面是在生活實踐中發揚愛心。教義神學所研究的是信仰的前一方面,道德神學是其後一方面。教義神學注重人依靠上帝,以及上帝的行動及其效力。道德神學注重基督徒的生活。教義神學把上帝為我們所作的講述出來。道德神學講述我們對神和對人當有的愛及其行為準則。
參考文獻
- ↑ 關於伊斯蘭教和基督教主要神學觀點的比較,行知部落
- ↑ 自然神學的發展及其與啟示神學關係的變化,道客巴巴,201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