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无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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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无之为用》
作者
李耳(约前580年—前500年之后)(诞辰:西周末年庚辰二月十五日卯时),字伯阳,又称老聃,后人称其为“老子”。汉族,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今河南鹿邑县人)。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文化名人。他与黄帝并称“黄老”,学说倾向于无为而治。学说受到汉文帝、景帝、窦太后、和相国曹参等推崇。
原文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译文
三十根辐条凑集到车毂的周围,正是因为它们拱成一个空壳,才成就了车的用途;糅合黏土制作陶器,正是因为它的中心是空的,才成就了容器的用途;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正是因为它的中间是空的,才成就了房屋的用途。总而言之,“有”可得利,“无”可为用。
解析
这一章老子讲的是“无”和“有”的相互关系问题。“无”和“有”并无矛盾,他们相互依存而统一,如同人的手心和手背,成为同一事物的二个方面,不可分离,它们统一而不对立。 老子举了三个例子来说明问题。车轮中间空无,可以用来放车轴,从而发挥车子的功用;瓷器中间空无,可以用来盛东西,从而发挥了瓷器的功用;房子中间空无,可以用来住人,从而发挥了房子的功用。 同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老子通过这三个简单易懂的例子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个物体,它有形的地方只是为了实现某一目的而设置的方便而已,而真正起作用的正是它虚无的地方。 所以佛家说“没有不二”,心经说:色既是空,空既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也是类似的道理。
出处
《无之为用》出自老子的《道德经》第十一章。 《道德经》,又称《道德真经》、《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国古代先秦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为其时诸子所共仰,传说是春秋时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写,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道德经分上下两篇,原文上篇《德经》、下篇《道经》,不分章,后改为《道经》37章在前,第38章之后为《德经》,并分为81章。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学著作。 《道德经》到了公元前206年-公元200年,被奉为道教经典,所以有学者认为《道德经》被分为八十一章有明显的道教的九九归一的思想,在内容的分割上未免牵强。但道德经前三十七章讲道,后四十四章言德,简单说来,道是体,德是用,二者不能等同。至清代魏源首次破此惯例而分《道德经》为六十八章,相对保持了每章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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