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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廷采(1648年—1711年),字念魯,又字允斯,浙江餘姚縣城人。師承黃宗羲,得授史學而傳其文獻之學。後讀劉宗周《人譜》,崇奉王守仁心學,又通兵法。講學姚江書院十七年,授徒著述,終老鄉里。

為學重在經世,談理終歸致用,力倡讀史以救當世之失。對宋明忠烈、晚明恢復事跡,皆極意搜羅表彰。施琅征台灣,遇廷采於西湖,縱談沿海要害,琅奇之。既游西北,走潼關,講學於黃岡之姚江書院。

晚歲,思托著述以自見。嘗從宗羲問逸事於明末遺老,作《宋遺民所知錄》《明遺民所知錄》《王子傳》(王子即王陽明)、《劉子傳》(劉子即劉宗周)、《王門弟子傳》《劉門弟子傳》等凡數十篇,欲勒成一書,未成而卒。[1]

目錄

人物經歷

邵廷采,字允斯,又字念魯。諸生。從韓當受業,又問學於黃宗羲。康熙初,嘗從毛奇齡游。幼讀劉宗周《人譜》,服膺王學。年二十歲,為縣學生,屢試不第。恥為應舉之文,從同縣黃宗羲問乾鑿度算法、會稽董瑒受陣圖、保定王正中學西曆,兼通刺擊之法。

初讀《傳習錄》無所得,既讀劉宗周《人譜》,曰:「吾知王氏學所始事矣。」蠡縣李恭貽廷采書,論明儒異同,兼問所學。廷采曰:「致良知者主誠意,陽明而後,願學蕺山。」又私念師友淵源,思託著述以自見。以為陽明扶世翼教,作《王子傳》;蕺山功主慎獨,作《劉子傳》;王學盛行,務使合乎準則,作《王門弟子傳》;金鉉、祁彪佳等能守師說,作《劉門弟子傳》。康熙五十年,卒,年六十四。

主要影響

邵廷採在經世致用治學觀的薰染下,奉其為治學之旨,「經、史、子、集,淹貫惟今;喪、祭、冠、婚、典型由古。凡士習民風之大,並人心天理之微,要歸當事之施行,寧止書生之空論。」「書陳陳充棟,如不能用,何益?」 孫奇逢為清初三儒之一,施博稱他為「當代真儒」。

邵廷采16歲從學於施博處時讀到孫奇逢的《征君語錄》後,開始以經世之志為治學之宗旨。

(一)注重士子應當關心國事,為社稷民生着想,邵廷採在《思復堂文集原序》說到:「行文貴有原本,內無所窺,於心性外之不關家國天下之物,徒敝精神,窮日夜,以求其似,雖成亦何所用。」在《思復堂文集》中規勸士子治學應注意:「明經將以致用。」反對今人治經:「不唯其用之為,徒貪多務得;思取詞藻,雷同剿說而已。」

(二)反對空疏浮躁的學術之風,講求真知實用的治學精神

邵廷采主張治學應該寫有用之文,極力反對無用之文。年輕時他曾寫了一本書叫做《規心錄》獻給黃宗羲,黃宗羲閱後即說:「無實者弗為。」,邵氏聞後當即燒了此書,以為治學之鑑。邵廷採在《學校論》中說到「士息講學,而務返其本於孝弟忠信,則人心漸醇,浮言虛譽無所用,而流兢消;天下方有實行真品,而治化可興,聖道可明矣。」還將經世致用精神貫於執教的姚江書院中,在其親手制定《姚江書院訓約》十條:「一曰立意宜誠、二曰堪理宜精、三曰倫紀宜敦、四曰威儀宜攝、五曰識量宜弘、六曰取與宜嚴、七曰學術宜講、八曰讀書宜進、九曰舉業宜醇、十曰功課宜勤。」並要求學子:「諸生讀書是真讀書,做人是真做人。」

(三)通過近代歷史來為現實服務

史革新教授認為:「邵廷寀關於經世致用之學的講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關注、研究社會現實,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一是研究歷史,從中提煉於今有用的知識借鑑。」

邵廷采晚年系統總結了自己的史學經世思想,寫成《治平略》12篇,分田賦、戶役、國計、農政、倉貯、水利、鹽法、錢幣、關市、刑律、弭盜、河防十二略、《史略》6篇。「《治平略》和《史略》,所述多為明朝事,它是通過近代歷史來為現實服務的。重視治國思想的研究。」

西南紀事》十二卷,記述桂王朱由榔君臣歷史。《東南紀事》十二卷,記述魯王朱以海和唐王君臣的歷史,取材豐富,考據可信,詳細記錄了滇、桂、閩、浙匡復故國事跡,在一個明朝遺子的立場上大力讚揚明朝忠烈之士,有助於當時乃至現在南明史的研究。

主要作品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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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