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大數據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大數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大數據戰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研究制訂全市數據採集、存儲、使用、開放、共享、交易等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數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互聯網+」行動、電子政務的規劃、實施、考核;負責研究擬訂新型智慧城市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標準規範、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
(三)擬訂市級大數據、信息化項目建設計劃及專項資金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投資的信息化項目的計劃編制、論證、建設、監管、驗收、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財政用於大數據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資金的監管和使用工作。
(四)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協調、管理和監督;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擬定全市信息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下一代互聯網、物聯網規劃建設;統籌指導全市政務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政務雲、政務網絡、公共服務大數據等系統平台建設和管理。
(五)指導全市經濟社會各領域、各行業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開發、挖掘、利用,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構建數字經濟產業生態體系,促進全市數據資源的深度應用。
(六)負責全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等基礎數據庫和若干主題數據庫建設,推進全市跨部門、跨層級數據交換共享平台的建設和應用。
(七)負責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促進大數據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監測分析大數據產業發展運行態勢,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政產學研用體系建設。
(八)負責全市數據資源、政務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相關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大數據、政務信息化人才引進、培養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建立全市大數據專家諮詢機制;組織企業開展區域合作與招商。
(九)統籌推進全市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參與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政務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公共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十)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各部門數據管理機構開展工作,並實施考核。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鄭州市大數據管理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鄭州簡介 ,華語網
- ↑ 科技報告制度:科技領域的大數據革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