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沿革
1954年7月,河南省人民法院根據第二屆全國司法會議作的「有計劃有重點地逐步建立工礦和鐵路、水運沿線專門法庭」的決議精神,在鄭州鐵路局成立鄭州鐵路沿線專門法院,受河南省人民法院和鄭州鐵路局雙重領導,業務上由河南省人民法院直接領導。1955年1月起,鄭州鐵路沿線專門法院改為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司法部委託河南省司法廳代管。1955年3月,鄭州鐵路沿線專門法院更名為鄭州鐵路運輸法院。1957年該院撤銷[1]。
1979年,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及其所轄的鐵路運輸基層法院恢復成立。1987年5月,該院劃歸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1984年至2006年,該院下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洛陽鐵路運輸法院、武漢鐵路運輸法院、襄樊鐵路運輸法院、西安鐵路運輸法院、寶雞鐵路運輸法院共6個鐵路運輸基層法院。2006年,武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相繼成立,此後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洛陽鐵路運輸法院共2個鐵路運輸基層法院。
法院簡介
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現有幹警87名,中共黨員81名,碩士研究生17名,本科生61名。中院內設13個機構,管轄鄭州、洛陽兩個基層鐵路運輸法院。主要受理鄭州鐵路局及鐵道部所屬駐省內鐵路單位發生的刑事、民事、執行案件,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此外,中院還被河南省高院確定為全省三個「審理副廳級以上職務犯罪案件」之一的法院。
機構設置
鄭州鐵路中級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隊、書記員管理處、司法行政裝備處等共計13個部門。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榮立集體一等功1個,集體二等功10個、個人二等功13個,先後湧現出「優秀基層法院」、「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十佳法官」、」文明單位標兵「等稱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國家集體一等功[2];同年被省政法委授予滿意的政法單位。
視頻
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鐵路司法:「前世今生」,東方網,2015-05-26
- ↑ 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集體一等功表彰大會,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2010-12-11